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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四期)
作者:蒋泽军  发布时间:2008-07-09 15:31:22 打印 字号: | |
  力推改革     如沐春风

    宁乡县人民法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改革

   数九寒冬,腊梅正艳。1月24日,宁乡法院窗外是雪花纷飞,六楼会议室却是温暖如春,25名参与中层正职竞争者纷纷登台发表演说,激情回荡,掌声此起彼伏。竞争演说这场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改革的重头戏,把宁乡法院人事改革推向了高潮。在院党组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有序运作下,至28日,人事改革圆满胜利结束,全院机关共调整和交流人员64人,占干警总数的46.5%,拟任了17名中层正职领导,其中通过竞争上岗,保持原职的6人,通过竞争新提拔的11人,拟免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有6人,干部通过双向选择,各部门优化组合,人员结构更趋合理,岗位更合理,有3人没有被部门选聘作待岗培训和待处理。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其他干警双向选择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优化结构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宁乡法院工作实际,共设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岗位17个,并分三个阶段进行改革工作。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在全体干警中对改革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动员,全院组织院党组成员和全体中层领导首先学习《法官法》、《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带头搞好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自觉性。接着,全院召开了干警动员大会,副院长杨建强作了动员讲话,全面拉开了全院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第二阶段,为竞争上岗阶段。首先,由25名自荐者向党组提交竞争正职申请表。原为正职重新竞争正职,经辞去原有职务,发表竞争演讲,表明自己竞争的岗位,竞争的条件和任期内的目标及措施。然后由全院干警(不包括院党组成员)作出赞成与否的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然后,院党组根据民主测评前十七名的情况,结合全院工作的实际出发,确定并宣布拟任的17名中层正职领导。第三阶段,为双向选择阶段,首先由干警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的特长,填写《岗位志愿表》,选择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工作岗位。然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干警填报志愿的情况提供给各部门,由各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择优选录本部门人员。通过双向选择和院里的协调工作,98.7%的干警找到了自己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工作岗位。

  通过改革,宁乡法院的各项工作获得了新的动力,有了新的发展,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性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响比较好。同时, 也初步形成了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的用人环境,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一批能够担当重任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优化了队伍结构。通过改革,全院干警队伍的配置更加合理,结构得到了优化。各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在调整后的中层领导中,正职的平均年龄由41.6岁降到了38.2岁,全部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这表明,我院中层领导干部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上又迈进了一步。

 二是增强了队伍活力。通过改革,一批勇于创新、年富力强的年轻骨干受到群众信任被推上中层正职岗位;全院干警从改革中看到了希望,振奋了精神;在职的中层干部普遍感到压力,增强了危机感、责任感;全院上下增强了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和爱岗敬业的紧迫性。

 三是融洽了内外关系。这次改革,采取了“兵选将,将选兵”的双向选择办法,使部门正、副职之间,部门领导与干警之间的双选时,充分考虑到了知识、专长、性格的互补,为工作的团结协作创造了前提。这次改革的实践表明,全院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领导之间,部门领导与干警之间关系更为融洽,团结更为紧密,配合更为默契。
来源:宁乡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蒋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