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人民法院现有34名女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占全院干职工的22%。然而,她们立足平凡的工作岗位,“巾帼不让须眉”,撑起了法院工作的半边天。近三年来,涌现了省“优秀女法官”、长沙市“十佳法官”张霞辉,省“调解能手”、长沙市“十佳法官”周朝霞、长沙市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夏霞、长沙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袁建英、长沙市优秀法官廖智英等先进人物,有38人次被县政府嘉奖,其中周清香、陈慧群等被县政府记三等功。
近几年来,宁乡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做好女法官工作,坚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全力支持女法官工作,加强女法官的自身建设,提高女法官综合素质,极大调动了广大女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女法官的领导。院党组一致认为,女法官既是法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力军。为此,院党组十分重视女法官工作,把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具体抓。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门成立了女法官协会联络小组,负责全院女法官工作,确保了女法官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女法官素质。一是重视对女法官的培养,主要是加强政治思想和法律知识水平、创新能力的培训,切实转变女法官自身观念,树立自强、自立、自信意识,敢于正视困难和问题;提高业务意识,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加强对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的锻炼,提高准确审判能力和释疑解惑的创新能力;提高政治意识,既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又要以负责、认真的态度投身政治,要积极参与竞争,主动适用社会,迎接挑战。二是请进来,加强指导。为了让女法官多学经验,多掌握技能,给她们总结提高创造条件。我们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座谈会、研讨会,让她们了解形势,交流经验,促进女法官健康的成长。如2007年11月18日全省女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宁乡县人民法院召开,来自全省各中院的百名法官给宁乡法院送来了先进的理念,让宁乡法院女法官与全省女法官进行了交流,大开了眼界,特别是省市法院领导和县委书记的寄语,更激发了女法官们积极投身审判事业,增强了为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女法官物质保障。关注女法官成长和福利待遇,切实保障女法官主题活动和健康经费,千方百计为女法官解除家庭后顾之忧,彰显人文关怀。
3、积极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女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是凝聚妇女、团结妇女、带领妇女岗位建功,做好工作的有效形式。我院女法官分布在各个庭局室,她们的素质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和审判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院以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为载体,开展扎实有效的系列活动,激发和调动女法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她们在审判工作的平凡岗位建功立业,使她们能够切实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如省“调解能手”、长沙市“十佳法官”周朝霞充分发挥女性的亲和力和感召力,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审理家庭纠纷、赔偿案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调处了大量民事、商事纠纷。如吴国胜等八原告状告刘斌、科达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四案,涉案标的7万余元,且全属久拖未清的农民工工资。其中一案中的曾某因不堪负债已服毒身亡。周朝霞法官接到这四案后,认真阅读案卷,及时开庭,通过细致的庭审调查,以科达公司已当庭承认尚欠实际承包人刘斌工程款6万余元为契机,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四案全部当庭调解,其中两案当庭给付,另两案已全部兑现。当女法官将工资送到当事人手中,激动的农民工热泪盈眶。
4、坚持选能任贤,大力培养女法官干部。我院党组积极坚持任人唯贤的做法,对一线审判人员的使用上,坚持不求全挑剔,不论资排辈,只要胜任就放手重用。并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改革,真正把那些政治忠诚可靠、专业上出类拔萃、人品上赢得公信的女同志放在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放心、放手地让她们挑大梁,担重担。如今年1月24日,在我院推行的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改革中,有 8名女法官竞争到了中层正职职位,除3名原任正职续任外,5名女同志由中层副职提拔为中层正职,特别是全县5个基层人民法庭中就有3名女同志担任了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