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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开 路 就 开
——宁乡法院以心态建设开辟司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径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8-07-09 16:14:55 打印 字号: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法院队伍建设中加强司法形象建设,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塑造法官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在司法活动中注重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胸怀正义、心存良知、正确处理正义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争创省市优秀法院、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宁乡法院决定以心态建设开辟司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径,把2008年确定为“司法形象和法官心态建设年”,以此为载体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司法形象和法官心态建设年活动,并在4月15日召开了“司法形象和法官心态年建设”活动动员大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英飞、宁乡县人大常务会副主任朱群强、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以及在家的其他宁乡法院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作了重要讲话,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英飞和宁乡县人大常务会副主任朱群强等领导作了重要指示。会议由宁乡法院副院长杨建强主持。

 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就如何以心态建设开辟司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司法队伍心态建设的必要性和实践价值。他说,心态建设在当前司法界、乃至整个国家公职人员队伍中就显得十分突出和紧迫,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社会心理和心态建设问题高度重视,加强司法队伍心态建设对促进司法工作者内心和谐和心灵和谐,从而达到司法和谐,促进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二是当前司法队伍心态建设要确立的几个基本理念。结合当前法院的实际情况,阐述了公平正义、良知、司法为民、大局、廉洁、和谐等以及人生观与幸福感等理念;三是当前司法队伍心态建设要解决的几个重点问题。阐述了以崇敬和责任之心对待工作、以自知之明和谨严之心对待自我、以真诚和宽容之心对待他人、以平等和同情之心对待当事人、以感恩和回报之心对待社会、以敬畏和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诚恳和谦虚之心对待监督、批评、以豁达和坦然之心对待得失、以积极和阳光之心对待困难等问题。

  宁乡县人大常务会副主任朱群强在会上认为,司法形象和法官心态建设活动,是一个新的课题,值得研究与探讨,如何搞好这个活动提出两个方面意见:一是这个活动的做法要有所收益,司法形象和法官心态建设活动对实现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要做到有所收益,要加强学习和进行反思,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自己良心的拷问。二是活动要理论联系实际,务虚与务实结合起来,开展一些有益的探索,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全体干警的心态进一步得到培养和净化。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英飞指出,宁乡法院在队伍建设动了真格,想了办法,提出了很好的举措,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并在深入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大学习、大讨论”中,结合法院实际提出了“司法形象和法官心态建设”活动,特别是法官心态建设对法官队伍建设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尝试,值得我们探索,值得我们总结,但是如何抓好这个活动,是一个新课题,提出两个希望:一是希望认真抓好,确立一个明确的教育培训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各种措施开展教育活动。如,对年轻的干警进行警示教育、邀请心理学、健康学等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等活动。二是希望认真总结经验,把活动中的一些“得”和“失”进行总结,创新一些路子,搞出一些经验,推进宁乡法院的各项工作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蒋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