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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员强化责任感和危机感
——宁乡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事制度改革
作者:政工室  发布时间:2008-07-09 16:20:09 打印 字号: | |
  2008年1月28日,在宁乡法院党组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有序运作下,宁乡法院人事改革圆满胜利结束,全院机关共调整和交流人员64人,占干警总数的46.5%,拟任了17名中层正职领导,其中通过竞争上岗,保持原职的6人,通过竞争新提拔的11人,拟免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有6人,干部通过双向选择,各部门优化组合,人员结构更趋合理,岗位更合理,有3人没有被部门选聘作待岗培训和待处理。

 一、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其他干警双向选择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官法》、《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优化结构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宁乡县人民法院关于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实施方案》(宁法发(2008)1号),结合宁乡法院工作实际,共设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岗位17个,并分三个阶段进行改革工作。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在全体干警中对改革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动员,全院组织院党组成员和全体中层领导首先学习《法官法》、《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带头搞好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自觉性。接着,全院召开了干警动员大会,副院长杨建强作了动员讲话,全面拉开了全院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第二阶段,为竞争上岗阶段。首先,由25名自荐者发表竞争演讲,原为正职重新竞争正职,经辞去原有职务,发表竞争演讲,表明自己竞争的岗位,竞争的条件和任期内的目标及措施。然后由全院干警(不包括院党组成员)作出称职与不称职的民主测评和进行民主赞成投票。然后,院党组根据民主测评前十七名的情况,结合全院工作的实际出发,确定并宣布拟任的17名中层正职领导。第三阶段,为双向选择阶段,首先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的特长,填写《岗位志愿表》,选择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工作岗位。然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干警填报志愿的情况提供给各部门,由各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择优选录本部门人员。

  二、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组织严密。为了认真搞好这次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并由院党组成员和县委政法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大派出的4名代表,以及本院选出的3名群众代表组成考评委员会,负责竞争上岗人员演讲综合评分。在具体操作中,院党组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了竞争上岗工作的管理。遵循了五条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参与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顾全大局、服从组织的原则。明确了五条标准,即工作是否获得了新的动力;是否公平竞争,优化组合;是否摸索出了一套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工作潜力是否得到充分挖掘;党和群众是否满意。二是做好了宣传动员工作。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和要求各部门专门安排了时间组织学习和讨论,使广大中青年干部消除了顾虑,踊跃竞争。在竞争阶段,25名干警上台毛遂自荐,占干警总数的16.3%。特别是活跃在审判岗位和审判工作服务岗位上的女法官们更是“巾帼不让须眉”,有9名女法官上台慷慨陈词,占全院女法官总数的56.3%,再现了女法官队伍接受挑战、敢于挑战,善于挑战的巾帼本色。三是做好了双向选择的工作。在选择之前,合理地给各个部门分配了编制、年龄差别的比例。在这个框架内,放手让部门领导和干警之间自愿选择,并加以适当调配。实现了让绝大多数人能找到比较满意的岗位,让部门领导能挑选到比较称心的人员的目标。

  2、及时汇报,争取支持。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其他干警双向选择工作,无论是工作前,还是工作实施过程中,院党组都加强了同县委、县人大、县政法委和县组织部、人事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情况。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同时也加强了对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帮助。

   3、规范程序,促使公正。讲程序,就是讲原则、讲标准、讲科学。这次竞争上岗工作明确了公布职位、个人自荐、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审定等五个程序展开工作,集中了广泛的群众参与。院党组按照县委要求,严格执行既定程序,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有序运作,在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每到一个阶段,都要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开会,认真听取汇报,仔细分析出现的新情况和干警的思想动态,扎实有效地抓好了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了这次改革的质量和成效。

  4、广泛民主,公开公平。为了加强竞争上岗的民主性,增加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院党组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做到参与民主,规定只要符合竞争条件的干警都可以参与;是否称职民主,规定对参选干警作出称职或不称职时干警说了算;是否当选民主,规定了对参选干警能不能当选,由全院干警投票确定。同时也确保了竞争岗位公开,竞争的资格公开,民主测评的结果公开,极大地调动了大家参与竞争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了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效地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

  5、能者胜出,平者出局,庸者淘汰。院党组跳出了过去“伯乐相马”的局限,举办“赛马会”,让群众当伯乐,拓宽用人渠道,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那些只求无过,不求有功,缺乏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成绩平平的中层干部失去群众的信任,而那些勇于创新、年富力强、敢立潮头的中青年干部普遍受到了大家的信赖。在这次竞争上岗中,保持原职仅6人,新提拔的达11人,拟免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有6人,98.7%的干警找到了自己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工作岗位,有3人没有被部门选聘作待岗培训和待处理。

  三、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的成功经验

  通过改革,使宁乡法院的各项工作获得了新的动力,有了新的发展,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性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响好。同时, 也初步形成了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的用人环境,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一批能够担当重任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是优化了法院队伍结构。通过改革,全院干警队伍的配置更加合理,结构得到了优化。各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在调整后的中层领导中,正职的平均年龄由41.6岁降到了38.2岁,全部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这表明,我院中层领导干部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上又迈进了一步。

  二是增强了队伍活力。通过竞争上岗的人事制度改革,改变了原有的论资排辈、干部能上不能下的人事制度,优化了中层班子结构,给中层班子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一批勇于创新、年富力强的中层骨干受到群众信任被推上领导岗位;全院干警从改革中看到了希望,振奋了精神;在职的中层干部普遍感到压力,增强了危机感、责任感;同时,双向选择也给那些平时工作不太认真的干警敲响了警钟,施加了压力,通过改革使大家有了一种“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危机感,工作热情被激发起来,全院上下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爱岗敬业蔚然成风。

  三是融洽了内外关系。这次改革,采取了“兵选将,将选兵”的双向选择办法,使部门正、副职之间,部门领导与干警之间的双选时,充分考虑到了性格、知识、专长的互补,为工作的团结协作创造了前提。这次改革的实践表明,全院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领导之间,部门领导与干警之间关系更为融洽,团结更为紧密,配合更为默契。

  四是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新上任部门领导带领本部门人员加班加点工作,在法院系统内部形成了你追我赶、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并克服了冰冻灾害的影响,审判执行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到目前为止,审结刑事案件106件,民商事案件382件,执结民事案件88件,标的3139.24万元,非诉执行案件97件。尤其加大了对执行工作的突破力度,强化执行威慑机制,严格执行“案有专人,月有台帐”的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大力开展破解积案和加强非诉执行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申请执行人王建军与被执行人吴海军工伤损害赔偿执行一案,执行人员节前顶风冒雪调查取证,并积极寻找被执行人财物和被执行人。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十分关注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在2月18号(正月十二),对被执行人吴海军实行司法拘留,2月20日(正月十四),执行款全部打到了法院的银行帐上,残疾人王建军已领到了全部赔偿款,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充分肯定这次改革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我们的改革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这主要表现在:优化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离领导的期望和我们的初衷还有一定的差距;在部门负责人和审判骨干的配备问题上综合平衡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主测评的准确性 、合理化和科学性也有待加强。但是通过这次工作,改革的观念已逐渐深入到每一位干警的心中。宁乡法院必将深化改革以改革为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建设平安宁乡、和谐宁乡、富强宁乡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政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