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法院民二庭法官王建中,已年逾半百,但他办案的速度不亚于年轻法官,案件到了他手上他从不拖延,快审快结,去年是院里的办案能手。王法官有句朴实的话语:办案是自己的本分事,尽快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论是我的职责。特别是4月22日,他一天调解了三件案子。
原告曾某某诉被告李某、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曾某诉被告李某、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某某诉被告李某、向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均是今年4月3日立案受理的,纠纷均发生在2005年,一直得不到解决。王法官接手后,由他独任审判,2008年4月 22 日分别开庭审理,全部调解结案,由被告方分期分批偿还三个案件的原告曾某成借款8600元、偿还原告曾某借款18000元和偿还原告李某某货款99166元。并在当天就制作出了调解书。当事人感慨地说,拖了几年的事,叫王法官一天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