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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众治安满意工程建设活动
宁乡县人民法院普法教育进社区、进校区
作者:谢细珍文、黄祥和图  发布时间:2008-10-16 10:07:45 打印 字号: | |
  • 庭长刘舟舟在宁乡四中讲法制课
  • 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在主席台就坐
  为了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新一轮平安建设中开展公众治安满意工程建设活动,宁乡县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各庭室局开展“零发案”竞赛活动、“五引进”创新活动、手牵手”联创活动、“心连心”共建活动。特别是在法律进社区、法制进学校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2008年10月13日,流沙河人民法院庭长尹谷良走进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文某某诉某某离婚案件,社区组织了50多人参加旁听,为社区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也化解了矛盾纠纷。得到了社区群众的充分肯定。

  2008年10月14日,长沙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工作者、偕乐桥人民法庭庭长刘舟舟接受宁乡四中的邀请,给宁乡四中3200多名学生进行了法制知识专题报告。她结合法院审判实践中活生生的30多个案例,宣讲了什么是犯罪,并全面分析了中学生随意旷课,夜不归寝,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以大欺小,顺手牵羊等不良习惯可能导致的犯罪以及因缺乏宽容心,不能正确处理老师、家长和学生的关系,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容易诱发犯罪事实;教育广大学生澄清模糊观念,抵制不良诱惑,改变不良习惯,创造美好人生。65分钟的精彩演讲赢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也赢得了全校师生热烈掌声。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到会并讲话。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黄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