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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法院利用网络延伸北大课堂
作者:王力夫文/黄祥和图  发布时间:2008-12-10 11:56:58 打印 字号: | |
  2008年11月26日—12月25日,宁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长沙市政法干部北京大学专题培训班”。该院在培训班开学当日就在法院网上开辟“院长在北大”专栏,邀请院长撰写专文,将院长北大学习见闻、讲座内容和感悟随笔发送至法院网。通过现代网络延伸北大课堂,全院同志与院长一起分享北大氛围、学习北大理念、感悟北大精神、感受北大文化,以此推动建立学习型、创新型法院。

           开辟“院长在北大”专栏

  宁乡法院加强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使宁乡法院网成为外界了解法院和内部干警交流的平台。该网自11月26日开辟“院长在北大”专栏以来,短短10天,就刊登了《感悟“北大精神”》、《在北大听苏力教授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北大听赵成根教授讲“中国特色道路”》、《在北大听韩国政府法制处长李石渊谈法律的“通变”》、《北大新校长周其凤接见家乡新学员》等6篇文章,长沙中院网转载4篇。该系列专栏文章语言轻快、内容新颖丰富,可读性、指导性、启发性兼具。

  马院长在北大每天上、下午听讲课、晚上听各种讲座,学习十分紧张。他挤出一切空余时间,撰写专栏文章。“院长在北大”系列文章介绍了北大部分讲座的主要内容和对中国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思考以及北大的风物风采。

         法官通过院长向北大教授请教法律问题

  法院同事积极利用院长能亲临我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学习的难得机会,将在实践中遇到的难题通过马院长向学术大家求经问道。如偕乐桥法庭庭长刘舟舟通过网络请马院长向朱苏力教授讨教乡土社会的司法现实状况与理想思维冲突的解决之道。一些喜好思考的同志也通过发送短信、电子邮件、QQ网谈等方式提出问题,希望院长向北大教授请教。大家以能通过院长与北大知名教授直接探讨有关问题为荣。

         法院青年座谈 “北大精神”和法治论题

  12月9日,宁乡法院团委组织青年干警畅谈学习 “院长在北大”系列文章体会,并对什么是“北大精神”和这次北大培训班的学习讨论话题和案例展开讨论。

  在座谈会上,院团委书记、偕乐桥法庭庭长刘舟舟根据“院长在北大”系列文章和北大培训班有关情况,提出了如下讨论题:1、什么是北大精神?2、中国法治建设与中国国情的关系?3、我国宪法能不能司法化?4、怎样挖掘和利用中国传统法制思想和宁乡本土法治文化?5、如何构建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6、“电脑量刑”是否可行?7、汶川地震和三鹿奶粉问题能不能作司法处理?座谈会还将崔氏夫妇诉北大燕园派出所案、河南“种子条例”案、延安警察“扫黄”案、北京女孩煤气中毒案、罗斯福新政案等北大培训课堂涉及的案例交由同志们探讨,以此促进司法水平和大局考量水平的提高。

  青年法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初步讨论,表示等待马院长学习结束回院后再就这些 问题和北大培训整体情况作专题报告。

  大家座谈认为,马院长通过网站专栏、个人博客、法院QQ群及时将相关讲座内容上传,与大家分享其北大见闻,共同感受北大情怀,共同探讨法学理论的饱满学习热情、对知识锲而不舍的追求和与时俱进、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学习运用网络的精神,值得弘扬。

          通过法院QQ群广泛探讨有关法治论题

  法院同事QQ群原本是大家工作之余交流、娱乐的平台。马院长参加北大培训后,了解到法院干警思想十分活跃,学习氛围好,也加入了法院这个年轻人享有的QQ群,并适时在网上交流中把大家引导到对我国法治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话题的讨论上来,将QQ同事群提升为干警学习法学理论、探讨社会问题、提高综合素养的现代通讯平台。马院长特别把这次北大培训课堂教授提出的有关案例和争议论题交由法院网友探讨。大家各抒己见,相得益彰。马院长还将北大所见所闻、所感所悟、所思所想写成随笔挂在法院QQ群空间博客中,与同志们分享。院长在QQ群空间参与讨论,大家倍感亲切。在线交流也激发了法院干警学习、思考问题的热情。

  宁乡法院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记录、再现院长在北大学习历程,让远在千里之外的更多同事分享了北大知识和精神盛宴,有效地推动了尊重知识、崇尚学习和积极思考氛围的形成,推动了法院文化建设。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力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