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1日上午9时许,在宁乡法院办公楼四楼的监察室里,一位喻姓戴着老花眼镜的古稀老人从监察室主任聂良辉手中接过640元人民币,边数边喃喃自语:还是人民法院的人好,不收红包。
事情的起因是一件恢复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案件,受害人叫喻某某。为了案件快些执行到位,受害人年过7旬的父亲喻老爹,不顾自己年事已高,找到负责执行的法警大队政委马玉书,提出尽快执行的要求,并留下一个已封口的信封便离去。当马政委发现信封打开看时,才发现里边装有人民币640元。为退回喻老爹的红包,马政委没少费力,老人横竖不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马政委将此红包交监察室处理,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640元!数字并不大,但这一送一退,却反映了人民法院廉洁自律。马政委也在以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什么是清廉!
目前,执行局,就该案件的执行已作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