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审判庭现在开庭!”审判长重重地将法棰敲响在宁乡县第四中学的体育馆,敲响在2600多名学生的心里!2008年12月29日,宁乡县四中体育馆内国徽高悬,庄严肃穆——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件故意伤害案。数千名学生在体育馆正厅席地而坐,过道也站满了旁听的老师和学生。有史以来法棰声第一次响在这所全省示范性高中,师生们第一次亲历了法官开庭审案。
院长亲任审判长
“担任今天法庭的审判长是宁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学校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更让学生们感到兴奋,大家要一睹今天这位身穿法袍的院长的风采。多年来马院长一直倡导法院领导要亲自开庭审案。马院长尤其关心青少年的教育和健康成长。刚刚从北大法学院学习归来的他得知有一件发生在校园的刑事案件,便决定自己担任审判长,并接受宁乡四中的邀请,把审判法庭搬进校园。曾经做过10年中学教师的马院长十分清楚,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对于学生的教化力量,要胜过多少场报告。把审判庭开进校园,就是把法律送进校园,他希望通过一个案件开庭的现场展示,让更多的学生遵守法律和道德,把法律的观念植入心田,思想受到启迪,也由此接受法治程序的启蒙。
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被告人高某系宁乡县某电脑学校在校学生,案发时尚未满18周岁。2008年5月30日 晚,高某在自己学校洗澡时因用水和同学彭某发生口角。第二天上午,高某和彭某等人再次争吵并进而打斗,高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彭某刺成重伤,并将另一旁观学生刘某刺成轻伤。案发当日,高某在父母陪同下投案自首,悔罪态度好。随后其父母赔偿了两受害人经济损失58000元,并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受害人还向法庭出具了请求法院从轻处理的意见书。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学生法制观念淡漠因琐事纠纷而酿成的刑事案件。
法庭上的忏悔
“被告人,你为什么要和被害人打架?”主审法官问,瘦瘦小小尚一脸稚气的被告人高某回答:“我觉得在澡堂受了气,心里不舒服,当时没想别的,就是想找他出口气。” “被告人,你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却将两位同学刺伤,你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吗?”主审法官再问。此时高某泪流满面:“我一时冲动,刺伤了同学,我当初根本没料到会弄成这样,我好后悔!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犯罪、会坐牢,我只是一时逞强,根本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对不起同学、对不起老师、对不起爸爸妈妈。我关在看守所快7个月了,我失去了自由,我想念同学,想念爸爸妈妈。请法庭再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好想回到父母身边,我想回学校读书!我一定会好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片刻后,他转身对体育馆内旁听的数千学生哽咽着大声说:“我真的好后悔,大家要以我为戒,千万不要学我!” 旁听席上和被告人年纪相仿的近3000名学生端望着庄严的法庭,神情肃穆,发出声声叹息。
审判长寄语
法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合议等严格的程序后,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告人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犯罪后能投案自首,且被告人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其家属已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且本案的发生受害人彭某有一定过错,结合本案情节,决定对被告人高某减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自2008年5月31日被羁押当日起算)。”
宣判后,马院长语重心长地说:“被告人高某本是在校学生,由于法律观念不强,个人修养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一时冲动诉诸暴力,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触犯国家法律,接受法庭审判,这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被告人你被羁押明天满7 个月了,你明天就可以重获自由回到父母身边了。但在这里,审判长有几点要向你提出,希望你认真记取,并让它伴你走好今后的人生之路:第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使自己成为一个有文化、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涵养的社会成员。第二、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正确处理矛盾和纠纷;解决矛盾不能靠暴力。决不可一时冲动,决不可意气用事,遇事冷静下来再处理。“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是千古哲理!今后,任何时候都不要带刀和其他凶器。第三、放下包袱,轻装上路,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昨天有错误和污点并不可怕,重要的是你的明天和未来可以重写。将功补过,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社会,仍然可以成就美好的人生!”
真实的庭审,殷切的话语,给四中学生上了一堂生动而难忘的法制课!近两个小时庭审,偌大的体育馆内端坐的近3000名旁听师生鸦雀无声。老师们说:“这比我们上一百堂法律常识课还管用。”不少学生说:“今天的现场开庭,我一辈子都记得!它会时刻提醒我遵纪守法,提醒我珍惜人生!”庭审后宁乡四中刘建军校长还特意写信给马院长,他在信中说:这场庭审让学生们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司法的尊严和法官的善良与宽厚!非常感谢马院长和宁乡法院法官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为学生们上了一堂非常好的法制教育课,对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是宁乡法院第一次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在学校开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马院长希望通过这一起普通校园犯罪案件的审理,能让更多的人关注未成年人教育和身心健康,更好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使我们的下一代更好地成长,使千万家庭更加幸福,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