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一:因《送法下乡》而知苏力
浅陋少闻如我,直至五年前在湘潭大学读法律硕士才知有苏力其人。那是在湘大书店,一本大俗的书名——《送法下乡》吸引了我,起初自己还以为是什么司法行政部门弄的乡村普法资料,待打开目录,阅读序言,挑看章节,方知这本书非同一般!在我的视野,他是第一个说法治建设必须根植于中国的国土,反对简单移植西方模式的新派法学家。因为当时我所接触到、见闻到的法学界学者,大都主张大面积移植西方法治,多以西方的理念、西方的语汇、西方的模式言说法律、言说中国的法治构建及其路径。而苏力不一般,他非常关注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的农村,关注中国的百姓。这就是我对苏力的第一印象吧!我当即买下了《送法下乡》,后又读到他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等佳著。读他的文字,如同和一个智者的对话,总能感受到他的思想厚度和语言魅力,他提出的观点和思路对我们基层司法工作者最具启发性,或者说最管用。正如评论所言,“苏力总能够在大家认为理所当然的道理中找出新的视角,给人惊讶、启示,这与是否同意他的观点无关,《送法下乡》也是这样一本书。全书融贯了作者对当代中国法治现状主要是司法实践的洞见,也隐含了作者对中国法治未来的期望,以及对西方法治理念是否具有恒定性、普适性的质疑,虽然作者对中国法治未来不作宏大叙事的构想,却也隐含了作者对现实法治进程的偏爱以及对未来的信心。”
我十分认同他的观点和他所做的努力。后来在长沙中级法院做法官培训工作,我便大量地订购苏力教授的《送法下乡》、《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作为培训教材分发给学员。后来才知他中国法学界最有名的学者之一,也是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但一直不知苏力教授模样,只是每每上书店,遇到苏力所著,总要翻一翻其目录、其序言、其章节,不管买与不买。
这算是神交吧。
印象二:简约拙朴,著作等身
2008年冬天,我作为“长沙政法干部北京大学培训班”学员,要在北大法学院学习一个月,想着总可以见到苏力教授吧?果然,第一天开班典礼上,苏力教授作为法学院院长出席。他高大而略显清瘦,头发有些花白,在简短的致辞中对来自长沙政法系统的同志表示了的欢迎。“北京的冬天很暖和,适宜于读书。大家在这里多学一点吧。”这是他致辞中最朴实但最有用的话,没有更多的客套语,语调也不高,表情也简单,甚至有点显得憨厚,一点也没有给大家留下什么显赫、绚丽、精明、精干的印象。按照世俗的眼光,你怎么会把眼前这位憨厚的高个子男人与中国第一大学法学院院长画上等号呢?
在北大培训期间,因为我们课程安排得紧,除听苏力教授讲课、致辞以外,没有与他取得直接联系。让我十分意外的是,在学期快结束的一个座谈会上,苏力教授讲话时唯一提起了我的名字。他说:“在宁乡法院网上看到了几篇帖子,马贤兴法官利用网络延伸北大课堂、和年轻人在网上展开讨论交流的做法很好。”一天周其凤校长来看望学员,很多同学都拉着周校长合影。苏力教授轻轻地提醒大家:“别照了,风大呢,别让校长冻了!”他的话声音轻微,但是态度诚恳,围住周校长的同学们也就散开了。这时苏力教授在找我,“到我办公室坐坐吧”。然后,他走到路边,熟练地打开自行车的锁,推着那辆旧得不能再旧的自行车和我走在寒风里。我想帮他推车,他不让,说他带了手套手不冷。我想象着,身材高高的教授,每天骑着这辆自行车,穿行在燕园中,寒风吹着他总显得有些凌乱花白的头发。我忽然涌上一种感动:这就是中国一流的学者,一个有着浪漫诗人气质、有最关注中国现实的法学家,一个理智与激情集大成者,一个始终在为心中的信仰而努力的人!我知道,他无须用香车和虚荣来装点自己。一辆自行车足以承载他一米八的躯体,深刻、丰厚的思想蕴藏在他的大脑和胸怀中!他的授学和传道亦无须前呼后拥和造势!
他说很乐意和我们来自基层的同志交朋友,并问我们宁乡有没有农村法庭、老百姓纠纷有何特点、法官的待遇怎样以及司法改革的推进如何结合实际等最朴实也是我们基层最切实的问题。他再次说到:法治不是法学,法治一定要立足于解决中国最广大的基层的实际问题!当然,也要防止借口“中国国情”,阻碍法治的进步。
我想请他通过网络视频为我们宁乡法院的法官作个讲座。他说:“我不习惯用视频讲,明年可找个时间去你们那里和大家讲一讲,也到你们农村做点调查!”
苏力教授给我的印象就是那样朴实,平常言语不多,待人诚恳谦和。但我知道,他的言语在课堂,在文章,在他大量的著述中。我所了解的苏力的著述有:《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波斯纳及其他:译书之后》、《批评与自恋:读书与写作》、《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苏力的译著有:《法律的运作行为》(布莱克著)、《法理学问题》(波斯纳著)、《宪政与分权》(维尔著)、《司法过程的性质》(卡多佐著)、《国家篇•法律篇》(西塞罗著)。很多散见于中外各种期刊媒体的学术文章就更是不胜枚举了。
他的思想之光无须在日常生活中炫目,你听他的课,你读他的书,你才能感受到苏力思想的光耀、厚度与力度。正如房屋装饰,那些表面闪闪发光的常常可能是低端的,真正的高档却是表面不见光而高品质内涵其中。简约、拙朴的外表,蕴藏着当代中国最具影响力之一的法学家的思想的深度、厚度与力度。
印象三:“要建设能保障老百姓过日子的法治”
培训班开班第二天,苏力教授就为我们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他讲课语言很平实,和许多学者相比,少了那么一份用词的华丽和鼓舞人心的煽情。他没有用政治语言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政治性很强的问题,而是用学者的语言,用“最中国”、“最国情”的朴素言辞和他对中国现实状况、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独到解析来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重大论题。他的每一句话都看得出一个智者的坦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让你的思维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一起闪动。情感退而其次,理性是判断事物的唯一标准。苏力教授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他的思维很有独创性。他很擅于捕捉现实生活中的那些普通的人、事和场景,有意识地去分析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在他对生活实列的条分缕析中,却分明让人感到理论的明晰亲切和讲述者的机智深刻。苏力教授的学术观点也曾受到不少质疑,比如批评者往往认为他是为“权力”辩护、为“既得利益”辩护的法学家,他的“现实论”是无法和现代法治接轨的等等。有的言辞还十分激烈。比如河南有一个律师写了一篇标题耸人听闻的文章《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对苏力“本土资源论”的批判》。当然我们不能说名家就不能批评,不能说所有批评名家的人都是从逆向角度借名人以达到宣扬或抄作自己的目的。但苏力基于中国最基本、最现实的国情和社情来倡导中国法治建设的路径,反对简单移植西方法治模式,就会把中国法学引向十分恐怖的“何处”么?苏力教授多年来一直坚守自己的观点,不论是在备受追捧之时还是在质疑声中,他都泰然处之。宽容地对待异己,不管别人如何说,始终以一个法学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的关注现实。苏力教授在授课中讲到:中国的法治,必须回应和解决中国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复制西方的模式。法治不是法学。法治是千千万万的司法实践者的事,是事关老百姓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是要为中国的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而推行的措施。如果中国的法治只是建立在什么理念之上、只是什么与世界接轨,那是远远不够的,是不能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
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我坚信苏力的理念、苏力的学术对基层的是最管用的,我一点也不担心苏力教授不为我们提供西方法治模本,会把中国法学、中国法治拉向倒退。正如我们国家30年的改革开放之路,没有按照西方人为我们设计的路径进行,而走了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我们走出了自己的天地一样。苏力曾在《费孝通先生的学术与中国的法学》这篇悼文中高度评价逝者,也表达了苏力本人对中国国情的关注。“费孝通先生辞世了。在我心目中,他是20世纪中国最杰出的社会科学家。就我读过的他的著作而言,我认为他的贡献首先是,几乎在无师自通的情况下构思并完成了田野调查,撰写了《江村经济》,从微观的经验层面理性展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内在结构以及当时中国南方的整体结构,经受住了外国学者、特别是中国学者的学术挑剔眼光。其次,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他撰写了《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基于对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抽象把握,他从宏观层面解说了传统乡土中国社会和国家的诸多特点,因此几乎是在不经意中用社会科学的语言解说了中国儒家传统思想发生、延续以及在20世纪的衰落的缘由。他研究的材料或现象是本土的,常常是身旁的、无人经意的和稍纵即逝的;但他的贡献是普遍的,是学术的且持久的。”也许这些文字正体现了苏力对费孝通的偏爱,而这份偏爱正可以成为我们认真“阅读”费孝通的重要理由。”
“在法治狂飙掠过的中国法学界,我意外地听到了一种来自“异类”的声音: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了它的法律,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律的理论。更让人吃惊的是,这声音来自苏力,一位曾与“山姆大叔”“相濡以沫”七年之久的归国学者。我原以为他对法治有更多的话语权。作为一个对“法治”洞察到毛孔的“把握先机者”,不在社会思潮的浪尖上行走,反而穿上了草鞋,开始研究这个泥土里生长起来的民族的生活。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苏力教授。
2009、1、3 写于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