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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被宁乡县委、县政府授予2008年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王力夫  发布时间:2009-02-03 17:15:13 打印 字号: | |
党组成员、副院长喻湘川(中)代表宁乡法院接受县领导颁发的“2008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奖牌。
  2009年2月3日,在宁乡县党政负责干部会议上,宁乡法院被宁乡县委、县政府授予2008年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2008年,宁乡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谋求更好更快、加速宁乡崛起”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保平安、促和谐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推进宁乡“抢擂先导区,决胜大河西,崛起中西部,挺进五十强”的宏伟目标的实现作出了较大贡献。

  2008年,宁乡法院全年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纠纷等各类案件2877件,审结2772件,结案率96.35%。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82件,执结1579件,执结率93.88%。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力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