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乡法院再传喜讯,该院立案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湖南法院系统获此殊荣的仅宁乡法院一家。这是该院立案庭继2006年被长沙市评为“年度涉法涉诉信访先进单位”,2007年被省高院评为“文明立案窗口”、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之后的又一跨越。
县法院立案庭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女性工作人员6名, 他们紧扣“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工作主题,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审判工作打好坚实基础,2008年准确立案3456件,其中以案释法、文明立案50余次,办理管辖异议案件17件,接待来信来访2608人次,处理来信31件,解答法律疑难问题867件,处理涉诉上访案件10件10人,立案调解民事案件28件,依法为特殊困难群体减、免、缓诉讼费15万余元,在奥运特防期间,更是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老户”的思想疏导工作,妥善处理申诉上访案件,出色地完成了特防任务。同时他们还积极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乡村举办法制宣传,释疑法律条文,并坚持开展爱心妈妈活动,定向资助张强等十名孩子上学。他们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对党对人民的无限挚爱,打造了“巾帼文明岗”品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