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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全国“巾帼文明岗”授牌仪式
作者:舟舟 肖建  发布时间:2009-03-12 14:15:02 打印 字号: | |
  • 巾帼文明岗的女法官们捧着来之不易的荣誉开心的合影留念
  • 参加授牌仪式的市、县领导和女法官们合影留念
  • 宁乡获得全国、省、市“巾帼文明岗”的部分单位合影留念
  2009年3月11日,市妇联副主席周小春、市妇联发展部部长张克宣等一行,冒着小雨来到宁乡县法院,将全国“巾帼文明岗”的牌扁送到我院,并举行了简洁而隆重的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县妇联谭主席主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英飞参加了授牌仪式。

  当宁乡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与立案庭庭长成秋英从市妇联副主席周小春手中接过牌扁时,会议室内响起热烈的掌声!宁乡县法院立案庭多年来以优质服务为本,打造文明窗口品牌,不断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强化创建意识,落实创建行动,终于跃入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的先进行列。

  马贤兴院长在会上代表宁乡县法院向上级妇联表达了衷心的感谢,他指出这不仅是立案庭的荣誉,也是全院的荣誉;是一种光荣,更是一种责任。不仅立案庭的女法官,宁乡法院的全体女法官,宁乡法院全体干警都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坚持“三个至上”,把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做的更好,队伍建设得更好,才对得起这份荣誉。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英飞在仪式上代表中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表示热烈的祝贺,感谢省、市、县妇联各级领导对法院女干警的关心和支持,拜托各级妇联继续关心女法官成长。

  市妇联副主席周小春首先表达了对法院系统的感谢,接着她感慨的说,今年全国有30个巾帼文明岗,湖南只有一个名额,就是宁乡法院,非常不容易,非常难得。宁乡县法院的工作有四个特点:依法为民,依法维权,依法维稳,依法办案。授牌只是新的开始,希望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