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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增强责任意识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9-03-30 20:40:55 打印 字号: | |
  • 大会会场
  • 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在大会上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推进机关建设”报告
  • 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三督导组组长陈朝辉讲话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到会并讲话
  2009年3月27日,宁乡县法院在本院六楼大会议厅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院长马贤兴、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三督导组组长陈朝晖和指导组成员、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刘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院干职工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喻湘川宣读《宁乡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建强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作了重要讲话,对宁乡县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一是应深刻认识到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是继“三个代表”以来党内又一重要集中学习活动,对党的事业具有强大推动力。当前经济形式面临严重考验,社会矛盾依然错综复杂,这是考验我党的执政能力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机遇。二是要认真落实此次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要求,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创新自选动作,使干部得到教育和提高。三是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在作风建设上,对干部教育管理上要加大力度,要开展相互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要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要进一步公正执法,维护宁乡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是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应结合心态建设,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实质;应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彰显司法为民;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自身科学发展;强化服务大局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前进。二是要以心态建设为手段,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司法责任神圣而崇高,法官责任繁重而明确,应加强心态建设,增强责任意识。三是要以心态建设为依托,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十分迫切而重要,应培养良好心态,转变工作作风,应突出做好五项工作,切实推行作风建设。

  最后,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三督导组组长陈朝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这个动员会开得很好,法院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行动快,领导重视,准备充分,内容丰富,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边学边改,效果好。他提出四个要求:活动要有吸引力,制度要有保障力,评议要有影响力,整改要有说服力。希望宁乡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创造好的经验在全县、乃至全市、全省推广。

  大会历时三个多小时,会风严肃,安排合理,有序有章,取得了预期效果,干警们都深受鼓舞,决心要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加强责任意识,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完成好此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要求。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刘舟舟 黄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