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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心态建设 强司法责任 转机关作风
宁乡法院召开“司法责任与法官心态建设年”活动暨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9-03-31 08:13:07 打印 字号: | |
  2009年3月27日,宁乡县法院在六楼大会议室召开“司法责任和法官心态建设年”活动暨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院长马贤兴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建强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在此次会议上,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宣读了《司法责任和法官心态建设年活动方案》,2009年宁乡县法院确定为“司法责任和法官心态建设年”,将开展一系列活动,以精益求精的态度认真解决司法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不健康的心理问题,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增强法律责任感、事业责任感、团体责任感、家庭责任感,树立公平正义理念、社会良知理念、身心健康理念,强化岗位司法责任,提高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和谐,创建和谐法院。

  随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金明就机关作风建设做了专题讲话。张组长严肃地指出当前机关作风中存在的45种现象和问题,引用实际案列分析了放松纪律要求的严重后果,要求全院干职工要对此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五个严禁” 规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在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马院长特别强调,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自身作风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院整体形象的认知和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可,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我们必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和决心去根治这些问题,切实做到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马院长指出,司法责任神圣而崇高,法官责任繁重而明确,应加强心态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当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十分迫切而重要,我们应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追求人生,以严谨求精的心态对待工作,以平等宽容的心态对待当事人,以淡泊宁静的心态对待名利,以孜孜以求的心态对待学习。我们要以心态建设为依托,突出做好五项工作,切实推行作风建设。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金明还宣读了对某些同志的处分决定。原非诉执行局干警刘某某因平常工作散漫导致待岗培训,但他不服从组织决定冲闹会场、摔杯滋事、损坏公共财物,我院依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并对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因队伍管理不力给予通报批评。大会上,刘某某面对全院干职工作出了深刻检讨,表示将深刻悔过,认真学习,努力改正错误,“脱胎换骨”,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大家面前。

  周意龙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周书记指出,法院对刘某某的处理是公正的,该同志的问题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组织处理是讲原则的、重教育的,希望该同志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认真整改,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达到一个法院干警应有的思想水平、职业道德、能力修养。周书记同时指出,法院的每一个同志都是法院形象、是政法队伍的形象,要像爱自己的家一样爱单位爱集体,像尊重家长一样的尊重领导和同志,个个争当优秀法官、优秀警察、维护法院的形象。

整个会议气氛庄严、议程紧密,与会同志自始至终都认真参加,纷纷表示深受教育,今后将以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工作作风投入生活、工作中。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刘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