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宁乡法院果断处置暴力抗法 依法保护出口贸易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9-04-17 17:34:29 打印 字号: | |

   2009年4月16日下午,宁乡县法院将宁乡县恒丰实业有限公司被长沙市博利鞋材有限公司非法扣押的价值363610元的270件货物顺利执行到位,返还给恒丰公司。恒丰公司连夜紧张的重新验货、装箱后,紧急发往上海港口的货船,终于赶在与日方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4月18日前交货,避免了数百万的违约损失,确保了对外贸易的国际声誉,也避免了我国经济信用和法治形象受到损害。
之前的4月10日,宁乡法院先予执行这批被非法扣押的出口货物时,遭到博利公司的暴力抗法,多名执行人员被打伤,执行行动被迫中止。此事引起长沙市政法委、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宁乡县政法委的重视,得到芙蓉区政法委、芙蓉区法院的大力协助。市委政法委于4月12日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在专题会议上,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后指出:1、博利公司非法拦截车辆扣押企业出口货物,是对法律的严重挑衅。各政法机关要站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如何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和“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一事件;2、对博利公司指挥和参与暴力抗法和破坏稳定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坚决打击,维护省会长沙的法治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博利公司要立即无条件退回非法扣押的原告恒丰公司的货物。市委政法委将对整个事情全程监督。
          假冒法院名义 非法拦截出口货物              
   2009年3月30日下午恒丰公司委托长沙驰原货运有限公司运送出口日本的货物,途经金州大道东方红地段时被博利公司派出的十多人冒充芙蓉区法院干警名义,强行将货物抢走。恒丰公司与博利公司协商无果,便诉至宁乡法院。恒丰公司在提起诉讼同时,提出先予执行书面申请:恒丰公司被博利公司非法扣押的货物系日本公司的订单,若迟延向日方交货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出口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整体商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现因货物未按期到达上海口岸,日本公司已向恒丰公司索赔300多万元,并表示在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4月18日前不能交货的话,要取消日本公司另下的订单,该批订单货物恒丰公司已购进原材料正在生产,价值500多万元,这将使公司濒临绝境。
             情况紧急 裁定先予执行
   宁乡法院审查后认为情况十分紧急,如这批货物不能及时运至日本公司,影响的不仅仅是外贸出口和国际贸易声誉,更为严重的是日方得知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是货物被另一家公司非法扣押,将影响我国法治形象和政治声誉。原告先予执行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紧急情形,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况且博利公司未经法律途径私自强行在运输途中扣押他人货物行为明显违法。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最高法院多次下文要求各级法院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宁乡法院为避免扩大当事人的不必要的损失,从维护大局稳定,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平原则出发,在恒丰公司提供足额担保后,于立案当日作出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4月9日移送本院执行警务局执行。
           法院依法执行 遭遇暴力抗法
   2009年4月10日上午,宁乡法院民二庭、执行警务局十五名法院工作人员在芙蓉区法院四名法警及马坡岭派出所一名警官的协助下,前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的博利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执行被该公司非法扣押的财物。在执行过程中,遭到暴力抗法人员围攻、封堵和追打,本执行警务局聘用法警陶赞当场头部被击伤,多名执行人员不同程度受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陷入危险中。在此情况下,执行法警只得将受伤人员抢救出执行现场,将组织抗拒阻碍执法的首要分子,暴力追打执行人员的积极分子强制带离执行现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其中8人作出司法拘留和罚款的决定,执行行动被迫中止。
                    执行到位 如期交货
   市政法委专题会议后,博利公司至4月15日仍未退还非法扣押货物。恒丰公司心急如麻,如果在4月18日最后期限前不能将货物运送至上海口岸,该公司将面临数百万远的高额违约赔偿,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该笔赔偿足以让恒丰公司倒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和县法院院长马贤兴紧急磋商,向市委政法委、市中院汇报,迅速和芙蓉区政法委、芙蓉区法院沟通协商处理方案。派县政法委副书记徐鹏飞、法院副院长陶力成赶赴芙蓉区,再次耐心细致地作博利公司的法治教育工作,指出其种种行为的违法和严重后果,同时在芙蓉区政法委和芙蓉区法院的支持下,将博利公司非法转移至长沙一隐蔽仓库的货物装车,2009年4月16日下午该批被非法扣押的货物执行到位,恒丰公司终于赶在交货期限的最后一天前将货物运往上海港口,一场可能发生地国际间巨额经济赔偿纠纷得以化解。
   被非法扣押的货物执行回恒丰公司后,应芙蓉区政法委的要求,宁乡县法院将四名参与暴力抗法被司法拘留的人员提前解除拘留,交由芙蓉区政法委处理。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