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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群策群力 献身审判事业
——宁乡县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讨论会
作者:肖建  发布时间:2009-04-29 12:40:00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和干警的头脑,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宁乡县人民法院于4月23日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分七组召开了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讨论座谈会。会议分别由各党组成员主持。

  在各组座谈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各小组进行了积极而热烈的学习与讨论。

  纵观各讨论组的理论观点,大家一致认为科学发展观指的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方法论。

  各小组人员普遍认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义非常重大,它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关于司法责任与心态建设的关系,综合各小组的意见可得出以下结论:我们应加强心态建设,强化司法责任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要求全院干警一是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实质,努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服务大局理念,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自身科学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前进。二是要以心态建设为手段,增强干警责任意识。特别要强化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增强法律责任感、事业责任感、团体责任感、家庭责任感。三是要以心态建设为依托,切实推行作风建设。当前应突出做好五项工作:抓学习强素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抓管理促发展,用严格的制度约束人;抓活动增活力,用先进的表率带动人;抓典型树形象,用榜样的作用号召人;抓创建树文明,用和谐的环境凝聚人。

  在加强部门管理责任,实现纪律作风根本好转方面,各讨论小组各抒己见,归纳下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各主管院领导、各庭室领导在部门管理中的管理责任,明确规定各主管领导不作为的责任,强化监督各庭室之间的工作衔接,防止相互推诿。 

  二是要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要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促使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等思想,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围绕审判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调研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氛围,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改进队伍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强化队伍的监督管理,树立公正、文明的良好院风。

  三是要在规范化建设上取得新进展。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岗位目标考核、廉政监督、调研创新等机制全面抓好制度建设,细化各项工作制度,促使全院法院工作走上科学管理轨道。同时,进一步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继续严格执行《法官法》关于“十三个不得有”、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八不准”等强制性行为的规定,并做到本院制定的《法官形象规范二十条》、《谈心谈话制度》、《关于实施“停职歇岗、分离培训、辞退除名”办法的规定》、《强调庭审作风建设的规定》、《首问责任制十条》、《出勤、考勤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奖惩的规定》、《法院形象和心态建设活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并确保制度的落实。同时完善和健全“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建立与干警家属保持经常联系的制度,让干警家属帮助做好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通过相关的制度建设,强化了制度的管理和约束作用,进一步促进制度的落实。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刘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