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偕乐桥法庭假日开庭评价高
作者:刘舟舟 王治  发布时间:2009-06-01 12:33:35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29日二天正是农历端午佳节的法定假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偕乐桥法庭在这两天开庭审理了7件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假日开庭守诚信

  在节假日开庭审理的7件案件中,有四件是一个多月前就已经排期开庭的案件。作为法官个人来说,在大家都放假的时候,的确想休息,按照中国传统去走亲访友。但是偕乐桥法庭法官认识到,已经发出的传票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法官要求当事人必须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那么确定好的开庭日期,对法官也是一种约束,非特殊的不可抗力的情形,法官个人不能随意更该开庭的日期。法官应当讲诚信,遵守和当事人之间的这份开庭的“合约”,不能随意更改开庭时间让当事人等待。更改开庭日期,对于法官来说可能是多一天休息,但是作为当事人而言,诉讼可能是一辈子才参加那么一次,随意更改开庭日期一次,当事人可能就会对法院的诚信产生怀疑,就这一次,就可以得出对法院的评价。

  湘潭县的朱建仁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时,对照日历一翻,正好是农历端午节当天,他以为法官未必会如期开庭,怀着准备扑空的心理来到审判庭,却看见法官早已经着装正在等待,张喜明当即就说“我以为今天法官不会来呢,你们却这样守时、认真,不管官司胜负,法官的这种严谨的态度就让我信服。”

            假日开庭为便民

  偕乐桥法庭法官选择节假日开庭,并非法官忘记了过节的时间,而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着想。如宋某军、宋某与胡某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受害人宋某才7岁,而被告胡某某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案件承办法官邮寄副本后,约其开庭时间,被告总以没空回来为由再三推脱,而此案若缺席判决,估计赔偿款难以到位,效果并不理想。承办法官王治再三作被告的工作,被告说:“我端午节会回来,要开庭就端午节那天”。王庭长立即就决定端午节当天开庭。

  端午节这天,这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一年多未获分文赔偿的案件如约开庭审理,经过法庭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宋某得到了近2万元的赔偿,能够及时进行进一步的救治。事后被告方讲“法官工作这么认真,又能设身处地地替我们着想,开庭的时间都方便我们,如果这个调解方案我不接受,就对不起这些法官了”。结案后早已过了午饭时间,原、被告都热情地邀请法官去吃饭,共度端午佳节。法官笑着拒绝了:“你们的事情处理好了,比吃了粽子还要香,就是给我们的最好的节日礼物!”

           假日开庭讲效率

  在5月28日、29日两天,偕乐桥法庭法官利用外出当事人回家的有力时机,开了7个庭,两天的时间,4名年轻的法官,都是在审判台上度过。7案中,既有离婚案件,又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又有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偕乐桥法庭的法官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审理和调解方式,当即就调解3件。对确无调解可能的,当庭宣判4件。真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就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的庭审、高效率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