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省高院督察组来我院进行警务督察
作者:陈庆 姜英  发布时间:2009-06-18 11:46:43 打印 字号: | |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警务督察工作”的安排,2009年6月9日下午,省高院法警总队胡副总队长在长沙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张湘毅、副支队长罗兵的陪同下,来到宁乡县法院对警务工作进行督察。期间,在院长马贤兴、副院长喻湘川亲自随行陪同下,对我院司法警察的规范化开庭、羁押室的设置、装备的建设、规章制度、内务条例等进行了对照检查。
   法警大队大队长向督查组汇报了法警大队工作的基本情况:一是“四个规则”的落实;二是“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的遵守情况;三是案件开庭的警务保障情况;四是法警队的警容、警纪情况;五是执行死刑及办公室、羁押场所的内务卫生情况;六是法警队存在的问题,七是今年的具体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适当拓宽服务领域,以打造有宁乡特色的法警工作为理念,使法警工作迈入省级优秀警队的行列。马贤兴院长高度赞扬了我队是支有令必行、有令必止的优秀警队,是一支团结的、有战斗力的队伍,不仅是在警队的管理上,还是队伍建设上都是值得肯定的。
   张支队长高度赞扬宁乡法警大队班子成员是非常团结的,也是非常敬业的,有战斗力的,特别是马玉书政委是长沙市的先进,荣立了三等功;宁乡法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向马玉书同志学习,是长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优秀代表,在装备方面,宁乡法警大队的装备比以前更上了一层楼;警务局的履职能力越来越强。队伍的作风建设,对个别人拿出强硬的措施,促使其发生大的变化表示了充分肯定,对我院“警局合一”的做法进行了肯定,建议在工作中不要“重执行,轻警务”,张支队长还鼓励大家,把警队工作高定位,做出高品质的工作,使司法警察成为高素质的人才。
   胡副总队长在会上,强调了宁乡法院警队的几点特点,肯定了宁乡法院领导重视,领导班子配备齐,分工明确,工作抓得紧;工作繁重确忙而不乱;科学安排,合理调配警力;警务保障严格按照四个规则执行;规章制度落实较好;训练和学习抓得好;并对宁乡法院的警务和执行工作一定要注重警务活动,他着重指出,安全设施要在加强人性化管理上下功夫;要严格管理好法警队伍,不断进行装备建设的更新;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警力分散,科学调配;业务学习方面要抓紧。
   


 
来源:执行警务局
责任编辑:黄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