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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会心的一笑
作者:黄祥和  发布时间:2009-06-30 13:11:53 打印 字号: | |
  • 现在的路
  2009年6月月末的一天,宁乡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李仕忠邀我去夏铎铺镇新挹村他负责办理案件的原告朱佑明与被告朱宏文家送执行结案书。李法官告诉我,这是一起叔侄打官司的案子。原告与被告是嫡亲的叔侄关系,为了相邻的路发生纠纷,一闹就是十多年。2008年初年逾古稀的叔叔朱佑明作为原告将侄儿朱宏文告上法庭。法庭通过审理查明,是被告为了自己利益,在未证得原告同意情况下,改变历史形成的老路原状,填土铺石从西往东逐渐垫高路的一边,而靠近原告屋一侧的路面未填土,导致路面南高北低,对原告方的排水和通行均造成不便。影响了原告的生产、生活 。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朱宏文必须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按公共出路的原有高度恢复原状。2008年4月19日的长沙晚报曾以《为了一条路叔侄闹了12年》为题,对此案作过报道。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案子并没有因判决的生效而自动履行,进入了执行程序。怎么办?李法官告诉我,严格按照判决书执行,可以搞,强制执行那很简单。那样做,在法律上站得住,但社会效果不会好哪去,案结事不了,叔侄矛盾不但不能消除,相反还会加深。为了寻求叔侄和解的解决办法,执行法官不顾不管,一心扑在了“执行和解力促和谐”八个字上。先后十次到现场,或分或合,或单独或在村干部的参与下反复做这对叔侄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大家退一步,叔侄不计前嫌,最终实现了执行和解。原先的路是坑坑洼洼的老路,不必再“恢复原状”,路面(含原告屋侧未填高的路面))由被告将其打水泥硬化。按照和解协议,被告如期把路面硬化了。

  到达现场,我目睹了已经打好的水泥路面,宽宽的路面,很养眼,更方便各自的生产生活。这对曾经是“冤家”的叔侄,很开心的签收了各自的结案书。路修好了,老朱小朱这对叔侄“冤家”也解了,案子结了,社会效果也现了。我听见叔侄异口同声地说,“李法官辛苦了!”。我注意到了李法官那会心的一笑,是那么的甜美那么开心。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黄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