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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等领导到法院视察“公正司法长沙行”情况
作者:舟舟  发布时间:2009-07-09 16:55:54 打印 字号: | |
  • “公正司法长沙行”调研会会场
  •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出席调研会
  •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出席并主持调研会
  •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在调研会上做了工作汇报
  7月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到宁乡法院视察“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开展情况,副主任朱群强、钟兴明、谢文军、钟利仁、调研员王义明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詹亮明、内司工委主任戴鹏飞、副主任刘小勇、李金龙,宁乡法院院长马贤兴及副院长杨建强、陶力成、喻湘川、贺永中、政工室主任谢细珍等。

  在调研会上,马贤兴院长首先就宁乡法院落实“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的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宁乡法院自“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启动以来,在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关注民生、彰显正义良知,落实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审判”,强化司法监督、完善的监督机制,规范队伍管理、激发队伍活力等方面均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在执行工作方面,宁乡法院全力以赴攻克“执行难”

,想了不少办法。一是争取党委、人大支持,优化解决“执行难”的外部环境;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执行方法,强化执行效果;三是深化执行改革,实现规范管理,强化威慑机制。通过以上措施,宁乡法院执行工作形成了良好态势,去年至今年6月共执结案件1179件,执行标的388余万元,其中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共清理积案208件,执结标的1200余万元。在调研会上,对法院目前存在的队伍管理人员“出口”不畅通,基建负债过重、运转经费紧张、法庭建设推进缓慢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马院长也如实向人大常委会领导作了汇报。

  各位参会人大委员和副主任都对宁乡法院在“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表示了充分的肯定,表示法院今年来形象越来越好、各项工作越来越好,希望法院加大自身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和认知法院的工作。内司工委主任戴鹏飞希望法院的执行工作进一步争取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创新机制,多学习外地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指出,马贤兴院长在汇报中提出的“和谐法治”理念值得肯定和推广,宁乡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提出“生命大于天”,严惩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做法,在执行工作中讲究执行艺术,用好“执行和解”方法,就是正确表达了法官的司法良知,就是彰显正义。朱主任还提出,希望法院继续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认真研究,拿出办法,进一步提高执结率,减少执行积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在认真倾听了调研会上各位的发言后,提出四点感想、四条建议和希望法院达到的四个目标。贺主任说,参加了今天的调研会,有四点感想:1、法院是国家法律的裁判者,是国家形象的代表者,是国家和谐的号召者,是国家发展的推动者,法院工作岗位神圣、责任重大;2、 “法”含义丰富,历史渊远,一个“法”字包含了“平之如水”、“勇往直前”、“辟邪去恶”等含义,寄托了老百姓对法院的种种期许;3、宁乡法院班子团结得好,队伍带领得好,依法履职好,大局稳护好,活动开展得好;4、社会公众对法院期待高、法院工作把握难;法院工作任务重,“执行难”问题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法官压力大,职务保障难尽人意,社会公众理解难。贺主任在阐述了他对法院工作的四点感想后,接着提出四条建议:要以良好的心态来影响人,要以公正的司法来信服人,要以高大的形象来赢得人,要以全部的活动来教育人。贺主任对宁乡法院工作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希望法院能够减少上诉率、提高结案率、增强执行率、力增满意率。对法院提出来的工作中还存在的某些困难,贺主任表示,请法院拿出具体的方案,人大常委会一定会有所表示,努力做相关工作,给予法院大力支持。

  贺主任对法律精神透彻的阐述,对法院工作的熟悉、理解和支持,对法院寄予的厚望,极大的鼓励了参加研讨会的法院领导。马贤兴院长当即表示: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落实指示,拿出具体方案,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检查,解决好法院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努力为大局服务、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