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法院和谐拆迁大润发项目老法院机关
作者:骆端 发布时间:2009-07-29 1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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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以来,宁乡法院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牢树大局意识,明确“和谐拆迁”的工作思路,对大润发项目老法院机关进行拆迁,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拆迁涉及的17户拆迁户截止到7月19日上午11点全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其中的第一批拆迁户共15户已于7月28日搬迁腾房。在整个拆迁工作过程中,无一户有抵触对抗情绪,无一户提出无理过激要求。
一、明确思路,力求和谐。为确保拆迁工程的顺利进行,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牵头成立院拆迁指挥部,由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石克家任具体负责。拆迁之前首先明确“和谐拆迁”的工作思路,认真听取拆迁户的心声,细心向拆迁户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耐心为拆迁户解答疑惑,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内最大限度地满足拆迁户的要求,慢慢使拆迁户从拆迁的“小我”考虑上升到“大我”认识,推动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遵守公告、送达等各个环节的法定程序,依法执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拆迁政策,所有拆迁一律按照长沙市2008年第104号令的规定标准执行。“和谐拆迁”理念下也不排除依法合理地使用强制措施,以维护法律尊严,根据对拆迁形势科学合理的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强制拆迁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避免工作被动和延误拆迁进度。
三、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工作人员深入到每户人家,对房屋面积、家庭人口、装修状况、附属设施等进行核查登记,并向拆迁户征集意见,收集困难、要求,认真登记在册,同时向拆迁户说明拆迁的程序、步骤、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法,以供拆迁户考虑和选择。对登记造册的内容进行公示,粘贴在显要位置,方便拆迁群众了解情况和进行监督,对一些登记瑕疵及时进行修改更正,确保拆迁群众利益。
四、组织听证,阳光透明。依法组织拆迁户听证,请专家为拆迁户进行评估答疑,统一、公开补偿标准、装修标准、附属设施标准,从源头杜绝暗箱操作和防止前后标准不一致,不让先拆迁的住户吃亏,切实保护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对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户予以适当奖励,明确 “7月20日以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住户奖励200元每平米,7月20日到7月30日之间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住户奖励100元每平米”的奖励标准,有效地调动了拆迁户尽早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积极性。
五、护民爱民,树立典型。最大限度地保护拆迁群众的现实利益,在核对房屋产权证的基础上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丈量、计算,如出现实际面积比产权面积大的情况,则按照实际面积计算补偿金额,拆迁户每户的房产面积因此增加2.38平米,多得到补偿款6000余元。充分调动拆迁户中积极分子的发动能力,发挥他们的率先、劝导、典范作用。如我院在职干警周正良、李建中、罗勇谋就带头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积极做其余拆迁户的劝导工作,随后,我院离退休干警也全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又如离退休干警欧端明对拆迁工作积极支持配合,为工作人员提供了住户情况、联络方式等很多便利。
六、加班加点,确保进度。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拆迁工作人员研究工作形势、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定向走访和重点走访、组织拆迁户听证、上法制课、与相关部门协调关系,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拆迁小组连续四个周末没有休假,拆迁户中有一位81岁的法院退休干部遗孀,年事已高,支持拆迁工作,却苦于没有亲生子女,亦无法自己找到适合搬家的房子,石克家主席带领组员利用周末的时间多次召集老人的继子女做工作、商量解决办法,最后,老人的继子表示愿意出面寻找房子,住房落实后,老人马上签下了安置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