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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举行“一打三整”专项行动公开宣判大会
作者:图:黄祥和 文:骆端  发布时间:2009-09-29 10:05:11 打印 字号: | |
  • 16名被告人接受宣判
  • 公开宣判大会会场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作重要讲话
  • 法院副院长贺永中庄严宣判
  为积极响应市委、县委部署的“一打三整”专项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国庆安保和宁乡县佛文化节安全维稳工作,9月28日下午4点,宁乡法院在金海中学体育馆举行“一打三整”专项行动公开宣判大会,对被告人胡志军等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数千名机关单位代表、学生、群众参加旁听。政法委书记周意龙作了重要讲话,宁乡法院副院长贺永中庄严宣判,对16名被告人判处11个月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县委政法委、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领导周意龙、朱群强、杨志武、马贤兴、谭剑辉、漆曙光、陶述、刘仕强,以及向觉前、蔡立军、徐鹏飞等出席宣判大会。大会由县人大副主任朱群强主持。

  依法用法:打击犯罪确保和谐稳定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在讲话中肯定了本次公开宣判的积极意义,他说,对犯罪分子只有迎头痛击,才能净化一方社会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希望政法机关以确保一方平安为目标,用足用够法律手段,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打击黑恶势力,整顿社会治安,监管危爆物品管理,整治“黄赌毒”现象,把宁乡建设成为和谐美好的家园。

  以案说法: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金海中学1000余名学生旁听了公开宣判,在这里,法律不再是枯燥陌生的条款,而是生动的故事,鲜活的案例以及价值取向的正确与否。16名被告人被依次押上被告席时,小同学们都瞪大了眼睛,他们仔细聆听被告人的年龄、受教育情况和被判刑罚,不时发出难以抑制的惊叹。听完公开宣判后,一位小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原来抢劫不很贵重的东西也要坐很多年牢,真的不能犯法啊!”

  知法犯法:“80后”大学生铤而走险去贩毒

  被告人李某毕业于某大专,本该是自食其力,挑起家庭责任的时候了,却不走正道,结识了一帮讲“哥们义气”的朋友,铤而走险去贩毒,自2008年4月至2009年2月共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1.787克。被告人李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其所在的犯罪团伙的“首脑”被告人胡志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目中无法:小青年故意杀人服刑期间又致人重伤

  小学文化的被告人吴某今年只有22岁,却已经是故意杀人的在押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他不思悔改,对同监服刑人员李某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身受重伤。被告人吴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原判刑罚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以身试法:60岁老汉砍伤执行公务民警

  已到耳顺之年的被告人郑某,与邻居发生纠纷时有好心人报警,宁乡县公安局黄材派出所接到报案电话后迅速出警,两名民警赶到被告人郑某的家里,通知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郑某却在从家里地下室上楼的过程中用屠刀朝身后的两名民警乱砍,将两名民警砍成轻伤,并致伤残。被告人郑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十三万六千七百元。

  为民司法:立足审判职能再掀打击整治高潮

  本次公开处理的6件案件囊括了两抢一盗、贩毒、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都是影响社会稳定、扰乱公共秩序、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参加旁听的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就是要通过集中公开宣判的形式来营造“一打三整”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向人民群众表明我们打黑除恶的决心、诚心和公心,尽力做好安保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骆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