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宁乡县人民法院与中南大学法学院“合作交流协议签约暨‘司法职业心态建设与和谐司法’合作项目启动仪式”在宁乡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江必新教授出席签约仪式并作重要讲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中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健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英飞、宁乡县县委书记黎石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县人大副主任胡明先等参加了签约仪式。简龙湘、曾得志、李晴等省市法院部门负责人以及200多名法官和师生代表等出席签约仪式。
据悉,教育研究机构与司法机关进行如此深度合作共建,在湖南省内司法系统和教育界尚属首次。
江必新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宁乡法院与中南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交流,可以概括为建立了“四个机制”,一是体现了“法律教育机构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机制”,二是体现了“教育机构与政府机关的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机制”,三是体现了“自然理性和法律理性融合贯通机制”,四是“人才加速成长与能力再造机制”。他说宁乡法院与中南大学法学院启动合作交流是一件好事、幸事、大快人心的事。
对宁乡法院和中南大学法学院启动“司法职业心态与和谐司法”合作项目,江必新副院长认为,“心治”是治理国家的最高、最好形态。中国古代文化中,儒家提出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这样的一个道理。他希望宁乡法院和中南大学法学院在心态建设与和谐司法项目研究中,着眼于能动司法、法官道德教育、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法官素质;把心态建设与司法良知结合起来;把优秀的道德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把优秀的民族传统与当今进步的时代精神结合起来。
中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健柏在讲话中介绍了中南大学的办学定位和学科优势,表示中南大学法学院将与宁乡县人民法院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双方的合作内容,实现互利双赢。同时中南大学也希望能与宁乡县委、县政府在其他领域展开“产研结合”等多方面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英飞代表市中院,宁乡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周意龙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合作签约暨基地的建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基地建立付出辛勤劳动的双方有关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相信通过共同努力,基地一定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建、共同发展的目标。
启动仪式的议程包括: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与宁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分别致辞,并共同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书,互换合作文本;宣读《中南大学法学院、宁乡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学、司法理论与实践调研合作的实施方案》,并宣布“司法职业心态与和谐司法”合作项目启动;“中南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宁乡县人民法院远程观摩法庭”授牌;宣布宁乡县人民法院成立“法官爱心助学基金” 并向第一批学生发放捐资资金。
此前,双方已开展了多项合作交流。法学院邀请宁乡法院马贤兴院长为师生作了《利益衡量理论与司法的“两个效果”》的讲座,法院多次派法官到中南大学听讲座和参加研讨,并多次接纳学生到宁乡法院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