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1日上午,宁乡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丙岩带领执行法官前往花明楼镇朱石桥村对被执行人杨国强的电瓶车依法强制执行,但杨国强竟然把柴油泼到运电瓶车的大货车上,在其准备摸打火机时被在场的执行法官成功控制并对其依法拘留。
当天上午,执行法官首先来到被执行人在朱石桥的私营小厂依法执行,开始杨国强不在,就打电话告知,但其表示不予配合,于是法院对去年已依法查封的电瓶车予以强制执行,搬运上车。等被执行人杨国强十点多钟赶来时,发现法院已经把查封的8部电瓶车中的6部抬上了货车。一直拒不执行,并心存不满的他竟然从房里拿出一个25公升的柴油桶,用一个蓝色的大盆子装了一大盆柴油泼在了运载电瓶车的大货车上,并紧握打火机,妄图以焚车来威胁、阻碍法院依法执行,同时发泄对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不满,顿时浓重呛人的柴油味扑鼻而来。
说是迟,那是快,在这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执行局副局长张丙岩指挥执行干警共同夺过被执行人端着的盆子,同时一声令下,周围的法警黄风华、彭伏龙、周厚炎、欧阳宁胜等一拥而上,雷霆出击般的揪住被执行人,并夺去他手中的打火机,解决了点燃柴油的威胁。但被执行人仍试图反抗,拼命挣脱,法警周厚严从后面使劲的抱住,让其无法挣脱,法警彭伏龙、贺青等从正面、侧面全方位的钳制住被执行人,法警欧阳宁胜瞅准一个机会,给被执行人带上手铐,不让他有丝毫挣脱的机会。在法警们的严厉押送下,终于把被执行人扣上了警车,送到了拘留所,等待他的是冰冷的铁窗。
后来被执行对象表示他只是一时冲动,现在认识到泼油来对抗法院执行是不对的,表示一定偿还欠款,请求法院能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