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春风,吹拂着满目葱绿的大地,催促着朵朵鲜花的绽放。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充分展示新时期女性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宁乡县法院响应宁乡县宣传部、宁乡县妇女联合会的号召,于2010年3月7日下午1点30分在县政府会议中心参加全县“我舞动,我精彩”健身操大赛。
宁乡县法院在赛前积极排练健身操节目——《飞扬吧,青春》。参加比赛的成员均为本院工作人员,她们之间既有青春动人的美女,也有充满活力的院领导,虽然以前没有舞蹈基础,但在指导老师的严格培训和精心指导下,经过短短的一个月集训后蹬台演出,在舞台上却都是节奏明快、激情四射,以优美的舞蹈、动人的身姿、自信自强的感觉给现场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获得了观众阵阵掌声,最终获得了比赛的优胜奖。法院在健身操大赛的成功演出充分展示了法院女同志的轻快动感的舞蹈天赋和健康向上的青春风彩,拉近了女法官和群众之间的距离,有力的体现了我院一贯以来的运动健康、阳光和谐、积极上进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