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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法院被宁乡县委、县政府授予2009年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作者:肖建  发布时间:2010-03-11 10:41:51 打印 字号: | |
  • 宁乡县法院民2庭、偕乐桥法庭荣获县政法十佳单位
  • 宁乡县法院张示、蒋芷华荣获县十佳干警
  • 宁乡县法院荣获2009年县委县政府颁发的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 宁乡县法院荣获2009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 宁乡县法院获县项目工程服务特殊贡献单位
  • 宁乡县法院荣获县政法十佳干警的证书
  • 宁乡县法院获县政法委十佳单位的荣誉证书
  2010年2月26日,在宁乡县政法工作大会上,宁乡县法院被宁乡县委、县政府授予2009年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县项目工程服务特殊贡献单位。同时民二庭、偕乐桥法庭荣获县政法十佳单位,法官张示、蒋芷华荣获县十佳干警。

  回顾2009年,宁乡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谋求更好更快、加速宁乡崛起”的战略目标,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年审(执)结各类案件6106件,同比去年上升37.93%,结案率为96.14%,诉讼标的额为61868万元,收案数、结案数均创下历史新高。同时认真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 “司法责任与心态建设年”和“百名法官联百企”等活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充分发挥保平安、促和谐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推进宁乡“抢擂先导区,决胜大河西,崛起中西部,挺进五十强”的宏伟目标的实现作出了较大贡献。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