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余合泉在审阅宁乡法院送交的《关于罗某某相关情况的汇报》后,对该院高度重视人大交办案件和事项,及时高效反馈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批语道:“宁乡法院对罗某某的处理是依法依规、宽严适度、情理相融的。尤其是对批示的办理非常认真,应当充分肯定。”
近年来,宁乡法院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对人大交办件和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行了一系列的办理工作举措,确保办理质量。主要包括:实行办理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确定专人登记造册,再交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落实承办人员,并由研究室统一以文件形式进行回复;建立专职督查督办制度,由监察室主任担任督查员,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人大交办件情况进行督办,保障代表建议和人大交办件及时办结;实行疑难案件审委会研讨制度,力争依法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
近3年来,该院共承办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信访件、督办104件,办结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由于积极认真的对待人大对法院工作的各项监督,该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极大的进步,近3年来先后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奖励400余项次,人大监督已成为推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后,该院将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为宁乡县“奋力抢擂先导区,加速挺进五十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