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宁乡县法院团支部获得县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
作者:肖建 黄祥和 文/图  发布时间:2010-04-15 10:38:31 打印 字号: | |
奖牌
  2010年4月13日,共青团宁乡县委第十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在县政府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法院团支部荣获县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法院研究室获得青年文明号、团支书刘舟舟获得优秀团干部的光荣称号。

  2009年,宁乡县法院团支部以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为重点,以开展各项团内活动为依托,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为要点,以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为己任,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班子建设,形成坚强的战斗集体;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团支部的的模范带头作用,并以建国60周年和法院建院60周年为契机,热情投身多项公益事业,积极开展一系列文体活动。如举办 “让青春喝彩”座谈会、进校园法制讲座,与中学、大学开展全方位合作,进校园开通并协助院工会举办了法院第二届运动会,包括篮球、跑步、游泳、下棋、辩论等在内的有益身心健康、增强团队凝聚力的各项活动,致力打造“团结、踏实、上进、文明”的优秀青年队伍。2009年度,黄材法庭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并有10名青年干警荣获国家级荣誉1次,省级荣誉1次,县级荣誉10次。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