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与交流,进一步促进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促进宁乡法院“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深层次发展,4月28日,宁乡法院召开了司法公正长沙行暨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宁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力成,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敬阳,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负责人、司法公正长沙行部门负责人、人民陪审员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宁乡法院心态建设工作汇报光碟,县人大内司委戴鹏飞主任宣布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向徐红斌等新任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敬阳宣读了表彰2009年优秀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向陈巨文等6名优秀人民陪审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各人民陪审员结合案件陪审工作交流了各自经验,并对进一步做好陪审工作提出了建议。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力成汇报了宁乡法院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的工作情况,今年来,宁乡法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司法和谐与法官心态建设年”、“人民法官为人民”、“百名法官联百企”等一系列活动,统筹安排部署,行动迅速,全面铺开“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依法公正且妥善及时的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统一认识,强化领导,确保活动开展的组织到位;二是和谐司法,强化服务,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三是廉洁司法,强化责任,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四是广泛宣传,强化监督,确保活动开展的措施到位。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汇报宁乡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五年来,宁乡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有序开展,形成自身特色,有力推动各项审判公正的开展,共有46名人民陪审员出庭参加审理案件达4396件,人均审案95件,参审率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70%以上,其中人民陪审员陈跃军同志,被省妇联评为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宋志宏被省高院评为湖南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朱晓南、喻小文被市中院评为市优秀人民陪审员,边玉良等15人被县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主要做到了一是严格选任、定期培训,适时交流;二是使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三是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待遇,加大经费投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是加强制度管理,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行驶权利。
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对进一步做好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扎实抓好“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2010年,宁乡法院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每一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公正是我们司法工作者最大的价值追求,没有公正就没有公信,要以此项工作作为契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培育全院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二是打造宁乡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司法职业化和大众化结合的最佳机制,结合县情民情社情,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最了解社会的实际状况,使审判工作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合法又合情合理;三是提升司法质量,办好每一件案子,司法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人民陪审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围绕“公正”追求抓好司法质量,使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四是进一步深化心态建设,延伸心态建设的职能。心态建设一是调节法官的心态,还要很好疏导当事人的心态,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善于做群众工作,也要有良好的心态对待矛盾、纠纷、困难和压力,以和谐的理念调解好纠纷、化解矛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群强对“司法公正长沙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是审判机制的完善和改革,是人大对法律监督权的一种延伸;二是认为人民陪审员要做好陪审工作要做到热爱此份工作,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关系,与法官搞好沟通工作,摆正自己的位置;三是人民陪审员工作注意的几个问题: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关心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内司委对人民陪审员队伍进一步关注;四是认为“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是市人大今年三大工作之一,宁乡法院要切实加强审判工作,按照制定的规划一步一步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