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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5.7”司法公正长沙行宣传活动很有成效
作者:图:蒋泽军 文:蒋泽军 肖建  发布时间:2010-05-10 11:31:23 打印 字号: | |
  • 宁乡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负责的宁乡县玉潭镇步行街宣传点
  • 宁乡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力成负责的双凫铺镇宣传点
  • 宁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后排右一)对宁乡法院“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做重要指示
  • 宁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后排中间)查看法院和谐司法、诉讼指南等宣传资料
  • 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负责的偕乐桥镇宣传点
  •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敬阳负责的流沙河镇宣传点
  • 亲切接待群众,耐心细致解答.
  “宁乡法院的法官给群众讲解法律问题很详细,发放的和谐司法、诉讼指南等资料很有特色,宣传工作很有成效”宁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在5月7日对宁乡法院以“司法公正长沙行、和谐司法好心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为了搞好此次宣传活动,宁乡法院进行了精心准备、全院动员,在全县设立了六个法律宣传点,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负责玉潭镇步行街法律宣传点,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力成负责双凫铺镇法律宣传点,其他党组成员负责其他宣传点。在宣传活动中,宁乡法院共发放和谐司法、诉讼指南等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法律问题400余件,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宁乡法院此次宣传活动受到宁乡人大和各宣传点所在的乡镇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宁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在县人大副主任朱群强及人大法工委主任戴鹏飞、副主任刘晓勇、李金龙的陪同下,对宁乡法院宣传活动进行了现场指导,贺应辉主任仔细聆听了在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和法官的法律应答后,肯定了宁乡法院的积极举措和法官的细致耐心。他指出,法律如果不能被贯彻,不是人民的责任,而是我们执法者的责任;就像医术、医德好的医院老百姓才愿意去一样,只有讲究公信的司法机关才能让老百姓信服。各部门要做到集思广益、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提高效率,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促进长沙的司法公正、取信于民。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