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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市“打击传销先进集体”
作者:老海  发布时间:2010-06-25 17:29:37 打印 字号: | |
  日前,从长沙市打击传销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宁乡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长沙市打击传销先进集体”称号。

  非法传销不但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经济秩序,还诱发诸多不稳定因素。宁乡法院近年来对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一直常抓不懈。2009年,法院刑事审判庭周密部署,组建专门合议庭,开展了打击组织、领导传销专项审判活动,通过快审快结,重拳打击,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活动期间共审结传销犯罪案件8件24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23人,拘役1人。

  法院十分重视加强传销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2009年9月21日,法院在中南大学法学院“远程观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王某等四人(均系在校大学生)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一案,并对该案组织网络全程直播,有湖南经济电视台、长沙政法频道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实现了传销案件警示教育的社会效果最大化。

  在充分运用刑罚严厉打击传销的同时,法院对涉案被告人也注重感化、教育。被告人刘庆举等11人组织、领导传销犯罪一案,涉案11名被告人多系未成年人,他们与2008年底先后在宁乡县玉潭镇、城郊乡等地组织50余人,以推销 “欧黎黛诗”化妆品为名组织开展非法传销活动。法院依法判决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到3个月不等,并在判决后殷切推出法官寄语:希望你们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好好改造,同时也希望你们能告诫你们那些误入传销的亲戚朋友,再也不要害人害己、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