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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人大领导到宁乡县法院调研
作者:文:肖建 图:黄祥和  发布时间:2010-10-22 15:43:17 打印 字号: | |
  • 县人大主任贺应辉一行到宁乡法院参加司法工作长沙行法院工作研讨会
  • 县人大主任贺应辉到法院视察
  • 县人大领导在法院听取汇报.jpg
  • 县人大主任贺应辉在会上作重要指示
  • 马院长在会上作重要汇报
  2010年10月20日上午,宁乡县人大主任贺应辉、副主任胡明先、朱群强、钟兴民、谢文军、钟利仁及办公室主任詹亮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戴鹏飞等领导到宁乡县法院召开调研会议,专题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并调研心态建设推进能动司法的问题,现场研究探讨法院当前工作重点难点。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向人大领导汇报了法院的各项工作,所有在家的院领导参加了会议。

  2010年是“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全面深化推进的一年。宁乡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始终把法院的各项工作放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审视、去检验,围绕“强化对后金融时期的司法应对工作”主题,结合法院开展的“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和谐司法与心态建设年”活动,不断更新民事审判理念,提高民事审判质量,竭诚服务民生民本,能动司法服务发展。1-10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16件,已审执结3723件,其中受理民商事案件2889件,审结2833件。为保障和促进宁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听取宁乡县法院工作汇报后,与会的人大领导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各位领导对宁乡县法院今年以来的工作予以了肯定,肯定全院上下有一股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尤其是对宁乡县法院在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清理执行积案、心态建设推进能动司法活动、法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县人大主任贺应辉充分肯定了宁乡县法院的各项工作,表扬宁乡县法院服务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对法院的工作要求,指出宁乡县法院近几年来有四个显著的变化:理念的变化,体现在用心态建设贯穿整个司法理念中;机制的变化,体现在开放日制度的形成,走出去开庭,走出去宣传司法公正,邀请各方代表参加庭审等;服务的变化,体现在服务企业、服务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稳定和发展大局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队伍的变化,体现在学习氛围浓,管理上档次,素质上台阶。二是强调司法公正长沙行是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的活动。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事业存在的前提,是司法机关的职能要求,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我县民主政治的需要。

  最后,贺应辉主任对法院提出殷切的希望,他强调,法院一要加强外部环境的创造。法官必须站在公正立场上,抵御各种外部环境的侵袭树立司法公正的高大形象,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二要促进内在素质的提高。只有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不断提升,才能担负重任,才能保障人民的需要。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