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上午,宁乡县人大主任贺应辉、副主任胡明先、朱群强、钟兴民、谢文军、钟利仁及办公室主任詹亮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戴鹏飞等领导到宁乡县法院召开调研会议,专题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并调研心态建设推进能动司法的问题,现场研究探讨法院当前工作重点难点。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向人大领导汇报了法院的各项工作,所有在家的院领导参加了会议。
2010年是“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全面深化推进的一年。宁乡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始终把法院的各项工作放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审视、去检验,围绕“强化对后金融时期的司法应对工作”主题,结合法院开展的“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和谐司法与心态建设年”活动,不断更新民事审判理念,提高民事审判质量,竭诚服务民生民本,能动司法服务发展。1-10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16件,已审执结3723件,其中受理民商事案件2889件,审结2833件。为保障和促进宁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听取宁乡县法院工作汇报后,与会的人大领导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各位领导对宁乡县法院今年以来的工作予以了肯定,肯定全院上下有一股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尤其是对宁乡县法院在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清理执行积案、心态建设推进能动司法活动、法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县人大主任贺应辉充分肯定了宁乡县法院的各项工作,表扬宁乡县法院服务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对法院的工作要求,指出宁乡县法院近几年来有四个显著的变化:理念的变化,体现在用心态建设贯穿整个司法理念中;机制的变化,体现在开放日制度的形成,走出去开庭,走出去宣传司法公正,邀请各方代表参加庭审等;服务的变化,体现在服务企业、服务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稳定和发展大局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队伍的变化,体现在学习氛围浓,管理上档次,素质上台阶。二是强调司法公正长沙行是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的活动。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事业存在的前提,是司法机关的职能要求,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我县民主政治的需要。
最后,贺应辉主任对法院提出殷切的希望,他强调,法院一要加强外部环境的创造。法官必须站在公正立场上,抵御各种外部环境的侵袭树立司法公正的高大形象,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二要促进内在素质的提高。只有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不断提升,才能担负重任,才能保障人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