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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跪,别离十余年
作者:姜宁  发布时间:2011-01-12 08:50:15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1月16日,是彭某抢劫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的日子。这一天,彭母清晨就起床料理,给儿子准备御寒的衣服和一些家里能竭力准备的食物。一路劳累奔波到了法院的时候,法院还没有上班,彭母只好站在门外等,此时的宁乡已经北风凛冽,风吹乱了她满头白发。彭母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儿子了。在案发后至彭某归案的六年时间里,彭某四处漂泊,母子相见的时间也是甚少。

  终于等到庭审的时间,彭母坐在前排听到儿子所犯下的罪行,不禁老泪纵流。儿子从小到大在自己面前都是乖巧孝顺,循规蹈矩,却不料在外出打工过程中结识了那些“狐朋狗友”,并一起实施抢劫,抢劫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休庭时,彭母不断的拿着自家备好的桔子等吃的都拿给工作人员,都被工作人员一一拒绝。然而对于彭母来说,也许在此时此刻她唯一能做的就是请求法院的对其儿子的宽大处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合议庭评议后,彭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彭某泪流满面,表示要改过自新。他跪在母亲的怀里,久久站不起来。母子相拥的那一刻,在场的人都感动到落泪。人有情,但法律是无情的,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此时的母亲已是年逾花甲,这一跪,就是别离十余年。母亲含辛茹苦的拉扯,在母亲年迈的时候,自己却走入了冰冷的铁窗,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可以让我们挥霍?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在。但愿这一跪之后,彭某能够积极的改造,早日回到社会,但愿那时的彭母健康的生活着,彭某能够尽到其孝道。也奉劝那些已经走上犯罪之路的人,回头是岸。遵纪守法,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对家人、对父母的一个交代。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