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宁乡法院继续践行心态建设,开展“司法和谐与心态建设年”活动,探索把心态建设延伸到诉讼领域,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纠纷和矛盾。使心态建设不仅体现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还体现出司法价值理念的进步,使之辐射到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的创新。
一是在心态建设中更注重营造和谐诉讼文化氛围。法院在立案大厅、调解室、审判庭悬挂各类倡导和谐的谚语、格言,向来访群众发放“和谐诉讼好心态”宣传册,用“六尺巷”等民间佳话,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矛盾调处观。在立案、信访工作中也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安排专职心理咨询师介入矛盾尖锐的案件、信访老案、难案的处理,收到好的效果。
二是在心态建设中更注重司法心理学的应用。邀请专家、安排本院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干警做专题讲座,讲授刑事、民商事司法心理学知识,在个案调解中指导法官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从情感疏导入手,调整认识分歧,进行利益调和,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对抗情绪,从而最终化解矛盾和纠纷,实现“司法和谐”。
三是在心态建设中更注重司法文明礼仪和司法作风的改进。法官们在接待当事人时,更加尊重群众的普遍的价值观、是非观,注重换位思考,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者的合法权益,以真诚的态度赢得当事人信任。目前,以案结事了为追求,多做调解工作已成为该院民商事乃至刑事法官的自觉意识。
2010年,该院切实做到了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延伸到民商事、刑事、行政各领域,共调处民商事案件1194件,调解率达58.07%;调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84件,调解率为97.6%;促成21件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协调和解,协调结案率61.76%。此外,法院当年度判决的全部1956件案件中,仅242件当事人提起上诉,判决案件上诉率仅12.3%,且无一起到省进京上访案件,无一起重大维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