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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受到省院检查组好评
作者:文:刘海涛 刘毅梅 图:刘毅梅  发布时间:2011-03-02 09:03:47 打印 字号: | |
  • 宁乡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陪同检查组在立案大厅观看便民诉讼小册子
  • 检查组视察信访接待室
  2月2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副局长郭志刚率长沙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管建文、立案二庭庭长文春桃、副庭长李祖湖、益阳中院立案庭庭长黄浩益等同志组成的检查组来到宁乡法院,检查了宁乡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

  检查组详细了解了立案信访窗口的硬件、软件建设、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等情况;实地查看了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调解室、会见室;体验了法院的安全检查、诉讼引导、便民措施等制度;听取了宁乡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对宁乡法院的立案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检查组认为宁乡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打造为民服务之窗:宁乡法院立案庭面积近1400平米,远远高出基层法院380平米的标准,立案大厅,信访室,调解室,会见室建设规范,拥有目前长沙市最为规范的信访室,会见室将审判与立案、信访隔开符合公开公正审判精神。

  当步入法院独具特色的当事人调解室,检查组一行被调解室墙壁上悬挂的《莫生气歌》“错误在所难免,宽恕就是神圣”等俗语格言吸引住了。得知宁乡法院将心态建设延伸到诉讼领域,建立了专门的当事人调解室,大量运用民间俗语、佳话、格言等营造互谅互让的和谐氛围,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纠纷和矛盾。检查组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宁乡法院这一做法有特色,堪称省内最具特色的调解室。  

  宁乡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着装得体,精神饱满,言行文明,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工作高效,以心态建设引领和谐诉讼,坚持以人为本,公开流程、简化手续、缩减环节,加强风险提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等工作,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便利群众诉讼,积极配合和支持领导布置的调研工作,不断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文明窗口。
责任编辑:刘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