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强化价值理念倡导 内化司法核心价值观
——宁乡法院实施心态建设注重“四个结合”
作者:刘海涛  发布时间:2011-03-10 16:52:37 打印 字号: | |
  “公正、廉洁、为民”是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近年来,宁乡法院在全国政法系统率先推行心态建设,注重“四个结合”,即心态建设与司法公正的结合,与司法廉洁的结合,与司法为民的结合,与司法责任的结合,通过各种载体使“公正、廉洁、为民”内化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共同信念,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在心态建设中强化公平正义和司法良知对法律规定不足的补充。提出“头顶国徽,手持法律,胸有正义,心存良知”,“法官心中的正义和良知就是最大的法”,指导法官认真处理好每一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彰显法律的公正品质。

二是在心态建设中融入司法廉洁与平安幸福观。先后以“廉洁与司法公正、廉洁与个人平安、与家庭幸福”、“什么是人生的价值,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生命的真义”为题,结合正反典型深入开展大讨论,引导全员树立正确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幸福观。

三是在心态建设中深化为民意识与民本理念。组织开展“争当调解能手,共创和谐司法”调解竞赛活动,提倡法官“身在三尺法台,情系四野民生”,以尽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天职。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等专项审判,开展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专项执行行动。三年来共审结追索劳动报酬、伤残赔偿金等案件422件,为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3462万元,为交通、工伤事故等受害人追索赔偿金2207万元;执结申请人为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416余件,标的3700多万元。

四是在心态建设中贯穿政治责任和服务发展意识。开展“百名法官联百企”活动,即自2009年开始,以“暖心、帮困、交流”为目的,派出全院法官分赴各企业走访交流和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度过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经营困难期,以此增强法官的服务发展意识。开展“金融创安”专项审判执行活动、计划生育非诉行政专项执行活动,有针对性地根据辖区发展的实情,能动司法服务经济、服务国策,带动干警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

通过在队伍中持续深化司法核心价值观,该院干警工作积极性焕发,整体工作呈蓬勃发展态势。三年来,该院收结案数连创历史新高,由2006年的3000件上升至2010年的6000余件,并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湖南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湖南省案件质量先进单位”、 “湖南省司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长沙市“模范职工之家”、宁乡县“四好”领导班子、宁乡县服务发展“特殊贡献单位”等7项国家级、13项省级、100余项市县级荣誉称号。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刘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