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辅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3月5日正式在两会上“亮相”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将“社会心态”写入,引发了代表委员的关注和热议。(相关新闻详见本报昨日A08版)
尽管对于许多人来讲,“社会心态”是一个新颖的名词,但“社会心态”却并不是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亮相,早在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曾经提出,要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此次,“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将“社会心态”写入,表明“社会心态”正成为我们发展中所亟需面对的问题,而高层更加重视良好的“社会心态”的培育。
社会心态,是指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倾向。今天,社会利益的日益多元化,社会心态也日益失衡。
有些人将社会心态的失衡或者不良化,归结为“西方文化的冲击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由此“衍生‘嘻哈’文化和‘解构’心态”,从而“对塑造良好社会心态产生一定消极影响”,进而提出要“在精神上加强对社会成员的心理疏导和引导,把个人价值取向和国家发展需要结合起来。”这种提法固然有一定的道理,却没有抓住关键问题。事实上,今天社会心态的失衡,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利益日益多元化,人们的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长,对自己利益诉求不断伸张,而法治建设、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市场经济的规范等等却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导致权钱勾结,贫富悬殊、市场失范,公民的权利无法通过法治轨道解决,公民的利益无法在平等、公正基础上博弈与伸张,导致社会心态的失衡。
解决失衡的社会心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良好社会心态,必须溯本清源,要建立健全平等、公正的利益博弈和健全的法律体系与公正高效的司法机制,从制度上落实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决策权”,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地舒缓民众的不满和对立情绪,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
在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建立一个平等、公正的利益博弈机制时,关键还在于官员和公职人员首先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心态。今天,谈及社会心态失衡或者不良社会心态,首先指向的是民众和弱势群体,事实上,社会心态的失衡可能首先源于官员与公职人员本身。今天,我们正步入一个利益多元化和建设法治社会的时代,但我们许多官员的心态仍然是管制型的心态,仍然是唯上是从的心态,这种心态就非常容易与民众产生冲突与对立。所以,官员们要牢记温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想到“权为民所赋”,进而将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接受监督与制约,改变了自身的社会心态,那么,民众失衡的社会心态也能比较顺利地扭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