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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八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1-03-22 16:33:33 打印 字号: | |
  3月3日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召开后,宁乡法院高度重视,次日上午即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进行传达贯彻,全体班子成员、院务会成员认真学习了陈润儿书记在市第十一届纪委第十二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文,学习了市政法委书记张湘涛、市中院院长罗衡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英飞等省市领导讲话精神。

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法院推出八项措施全面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层层传达贯彻会议精神。3月4日下午,法院利用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间,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学习传达了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组织干警进行了一次“建设法治湖南,法院怎么办”大讨论。3月8日上午,法院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传达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做好动员部署,迅速在全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

二是扎实深入开展“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根据中院下发的活动方案,宁乡法院拟定了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方案,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除开展自查清理整改、抓好审判监督管理外,还将重点围绕司法行为、司法便民、党风廉政等环节进行系列规范整改。

三是开展“零上访、零发改、零上诉、零违纪、零事故”五零争创活动。引导法官转变办案思维,促使法官更加注重办案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廉洁形象。

四是组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清理整改。组织专门班子,逐项清理厘定接待、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群众办事流程,尽最大努力简化群众前来法院办事的程序条件,如规范群众办事需提交的文书文件、申请方式,防止将法院的义务转嫁给当事人,以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的态度,尽最大努力减少当事人打官司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以树立司法公正、亲民的形象。同时,进一步探索健全法院、法庭司法安全保障机制,既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法官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又兼顾人民群众诉讼便利的需要。

五是开展司法良知与心态建设年活动。以司法良知作为切入点,继续深化、提升、完善心态建设工作。举行“凝练司法良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征文活动等,开展讨论、学习、交流、激励,引导法官更加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注重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情理考量,体现于社会有益的司法导向。

六是强化审判管理。认真研究规范审判监督管理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合议庭责任,从制度环节避免审判权、执行权滥用;规范裁判、调解文书签发制度,加强分管副院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管理权责,切实抓好业务工作;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电子管理制度,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的“天平工程”,实现审判、办公内网和法院政务外网有效应用,提升日常化、动态化管理水平,便利诉讼公开。

七是开展“五讲”活动。即讲政治、讲法律、讲大局、讲责任、讲良知。通过讨论学习、倡导带动、典型激励等,在全院营造坚持“五讲”履行审判职责的良好氛围。

八是开展创先争优“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建党节、建军节等节日集中评选优秀女干警、优秀青年干警等,通过创先争优“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发掘干警身边的闪光点和模范事迹,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宣传,动员干警以先进为榜样,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更好地为人民司法,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