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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计生非诉执行机制获全省推广


作者:刘肖骆黄  发布时间:2011-03-23 10:32:18 打印 字号: | |
  • 省计生委主任李万郴(左一)等领导在宁乡县委书记黎石秋(右一)陪同下走进宁乡法院
  • 县委书记黎石秋(右三)及宁乡法院院长马贤兴(右一)等在法院门前迎接省市自治州部门的领导
  • 来访各州市计生委领导在县法院观看屏幕听取非诉执行局工作汇报
  • 省计生委主任李万郴参观法官文化走廊
  • 省计生委主任李万郴等领导在宁乡法院人口与计划生育非诉执行局参观
  • 县委副书记县长黎春秋(左二)陪同与会贵宾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非诉执行局参观
  为推介宁乡依法实施人口管理的亮点工作,2011年3月22日,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暨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在宁乡县法院、宁乡县计生局召开,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万郴率委领导何国华、张义昌、彭振国等,省计生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州计生系统负责人,及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戴朝玲,宁乡县县委书记黎石秋、县委副书记、县长黎春秋、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亮等莅临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在宁乡法院会议室听取了宁乡“法治计生”、“阳光计生”的经验介绍,李万郴主任对宁乡县法院非诉执行工作予以高度赞许,指出宁乡县法院成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依法监督和支持计划生育国策管理,可谓开先河之举,希望其他地区认真学习借鉴,大力推动计生管理法治化。在法院引导下,与会人员还依次参观了宁乡法院非诉执行局的办公环境、办案流程。

  2007年10月25日,为更好地监督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保障计划生育国策施行,宁乡法院大力开展机构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方法创新,在全省首家挂牌成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并对非诉案件执行局在职级、人员、装备多方面优先配置、重点保障。该局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司法的监督支持职能,依法办案、注重人性执法,多年实现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零矛盾激化、零上访。2010年11月30日,国家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督评组莅临宁乡法院进行检查指导,对宁乡推进“法治计生”的经验予以高度肯定。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