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权纠纷是有关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类型的案件,这类案件不仅仅只是涉及财产问题那么简单,还关系到伦理和亲情等,所以都是比较敏感的,我们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考虑的不止是如何合理分配财产,更是如何照顾到各方当事人的感受,如何维护那份在经济利益的争执面前显得如此脆弱和岌岌可危的亲情。
今年,我们黄材法庭审理了一件非常特殊的共有权纠纷案件:被告尹某和周某是母子,原告陈某是被告尹某的婆婆,原告周某1、周某2、周某3分别是被告周某的姑姑和两位叔叔,双方所争执的共有财产是被告周某的父亲周某某因意外去世之后所获得的赔偿金。周某某去世后,获得的赔偿金除了用于操办周某某的丧事和给予陈某的赡养金外,还剩下一部分钱。四原告担心被告尹某会抛下幼子带着钱改嫁,所以提出由周某1在周某成年前代为保管这笔钱,但被告尹某认为她们孤儿寡母的,没有这些钱难以维持生计,也不放心将钱交到小叔手中,因而产生了矛盾。在经当地村委调解后,双方约定将以被告周某的名义将十万元存在信用社,由被告尹某持存折,原告周某1掌握密码。但调解结束后,由于对对方的不信任,双方又发生了多次争执,最后只好求助于法庭处理此事。
我庭的马法官接手此事后,多次向当地村委了解情况,并给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开庭的当天更是挽留当事人在庭共进了午餐,扎扎实实地做了整整一天的调解工作,背靠背地给两边的当事人做劝解,努力用亲情感化说服他们——马法官的苦口婆心和巧妙调解终于起到了作用,这件经过村委多次调解都未得到解决的纠纷终于以和平调解的方式尘埃落定。
打出庭审笔录,双方当事人都在笔录上签了字,我们的工作也就告一段落了。然而马法官却叫住了正要离去的尹某和周某,他将周某拉到身边,亲切地拍着他的背说:“小周,今天马法官有几句话要当着你妈妈的面对你说,你能不能答应叔叔,回去之后还是要好好对待你的奶奶和叔叔姑姑,见了面也要打招呼,不要板着脸,能做到吗?”
周某望了望坐在一边的妈妈(尹某),缓缓地,却是无比坚定地,摇了摇头。
看着这个刚刚年满十岁就已经失去了父亲,又陷入这么一场至亲之间财产纠纷闹剧的孩子,站在一边的我,心里不由得一阵阵的发酸。
马法官使劲地搂了搂孩子稚嫩的肩膀,轻声对他说道:“今天的事情是你妈妈和你叔叔奶奶姑姑之间的事情,他们是因为一些原因发生了一些矛盾和摩擦,但是他们对你都是真心真意的疼爱,出发点也都是为了你好,而且这些都是大人们的事情,你是小孩子,只要专心学习好好长大就行了,这些问题不要去多想,交给大人们去烦恼就好了,可以吗?回头马叔叔会跟你的老师说说,请他们多多关心你,多给你补补课,好不好?”
孩子轻轻地点点头,却又怯怯地望向坐在一旁的母亲。
马法官又转头对坐在一旁的尹某说道:“大嫂,我明白您此刻的心情,但是你们毕竟是一家人,他们跟你之间意见再大,对孩子总是真心真意的。孩子年纪还小,您回去好好跟他说,不要把这些负面的东西和情绪带给孩子,免得给他造成压力和影响,这样对他今后的成长也不好!”
尹某连连点头称是,满脸都是感激。
而我,望着这一幕,心里充满了温情和感动——马法官能够在成功调解案件之余,还能够惦记着化解小孩子心中的阴影和心结,惦记着他以后的健康成长,这种无微不至的做法所代表的精神,恰恰是对司法和谐和司法为民的最好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