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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荣获长沙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集体称号
作者:骆端 刘毅梅  发布时间:2011-03-25 16:48:22 打印 字号: | |
  在3月8日召开的长沙市“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暨表彰大会上,宁乡县人民法院荣获“长沙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集体”称号。

宁乡法院历来重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竭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2010年妥善调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2400余起,特别是在审理的近200件征地补偿案件,为400余名妇女儿童挽回了经济损300余万元,独生学龄前儿童一律分得双倍征收补偿款,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也依法得到应得的征地补偿款。 

一是领导重视,开创维权新局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组织法官进行学习和培训,定期与妇联进行沟通交流,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的长效机制,对维权案件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快速立案、快速审结、快速执行。

二是措施得力,实现维权新进展。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立案咨询专线电话,设置维权导诉台,尽量安排经验丰富、性情温和的法官办理该类案件,任命16名女性人民陪审员,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台账,实行判后必访和定期走访制度,加强对该类案件的调查研究和案例报送工作,努力探寻解决根本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三是开拓创新,确保维权新突破。新设少年审判庭,每年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将“法院开放日”制度化,积极邀请妇女群众和在校学生参观法院,接受法制熏陶。充分发挥“法官关爱中心”的作用,将关爱延伸至需要维权的妇女儿童群体,引导他们摆脱阴霾,走向阳光。
责任编辑:骆端 刘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