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
宁乡县人民法院编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大力推行心态建设,积极探索管理创新
宁乡县人民法院自2007年起,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倡导和实施“心态建设”,分年开展“司法形象与心态建设年”、“司法责任与心态建设年”、“司法和谐与心态建设年”、“司法良知与心态建设年”主题活动,积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该院一是强化价值引领、机制激励,塑造奋发进取的法官队伍心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建设和竞赛活动,加强对法官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公平正义和司法良知,催生法官的优秀内在品质和内心力量;二是注重心态调适、情感沟通,营造开放包容的良好氛围。在全国首家设立法官关爱中心,引进硕士学历的专职心理咨询师对干警心态进行积极引导和疏解。加强与不同群体干警的座谈、交流、沟通,为各个层面的干警提供表达机会和平台;三是倡导和谐诉讼、宽容互谅,致力营造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把心态建设延伸到诉讼领域,在立案、调解、审判场所悬挂各类倡导和谐的谚语、格言,向来访群众发放“和谐诉讼好心态”宣传册,用“六尺巷”等民间佳话,缓和当事人的矛盾和对抗情绪,引导当事人进行利益调和,从而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实现“司法和谐”。
法院围绕“心态建设”的努力,开辟了队伍建设工作的新途径,创新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思维,使全体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凝聚力、责任感、执行力明显增强,法院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几年来,宁乡法院收结案数量连创历史新高,由2006年的3000件上升至2010年的6000余件,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湖南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湖南省案件质量先进单位”、“湖南省司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长沙市“模范职工之家”、宁乡县“四好”领导班子、宁乡县服务发展“特殊贡献单位”等7项国家级、13项省级、100余项市县级荣誉称号。
宁乡法院的“心态建设”实践,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市政法委等上级机关和领导的积极肯定和悉心关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决定在全市法院推广应用心态建设,宁乡县委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心态建设的意见》及专门工作方案,成立有县委书记黎石秋、县长黎春秋、县委副书记吴石平和县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法院等部门主要负责领导参加的县党员干部队伍心态建设领导小组,部署在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心态建设工作。新华社《半月谈》、《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 中国法院网等权威主流媒体多次予以专题报道,进行充分推介。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还先后应邀到国家法官学院、清华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湖南、辽宁、青海、广东、河南、新疆等省、市政法机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心态建设讲座,应邀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研讨会议,所到之处,都能产生共鸣,获得广泛认同,引起热烈反响。作为全国政法系统“心态建设”首倡者和积极推动者,马贤兴院长还因其多年来致力研究、呼吁、传播、倡导心态建设,产生良好影响,被推举为湖南省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近期,《人民日报》连续刊发多篇评论文章呼吁建设良好国民心态,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部分代表提出开展全民心态建设的建议,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热议“心态建设”话题。心态建设已在全社会已形成共识,并上升到国家主流价值导向,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宁乡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践行“心态建设”,进一步探索、深化、提升,在社会管理创新之途上,铿锵前行!
【背景资料】
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