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四月,鸟语花香,经过充分的酝酿和精心的准备,带着全院领导的寄托和厚望,宁乡县人民法院团支部改选大会于2011年4月15日下午在四楼审判委员会会议室隆重举行,会议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党总支书记谢细珍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原团支部书记刘舟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中在院领导的主持下,大家无记名投票选举新的委员。大家激情满怀、信心百倍的写上自己认为合格的团支部委员名单,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为了公平公正,刘舟舟副院长让两位新同志检票、计票。经过认真的计票,最后结果:王治以21票的高数当选为团支部书记,陈绍明、关植以19票的并列第2,周莹、刘毅梅分别以16票、10票紧接其后而当选。宣布结果后,大家对当选的团支部委员报以热烈的掌声以示祝贺和鼓励。
在会上,刘舟舟副院长对团支部的工作作了重要部署,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饱满的热情和上进的精神为全院服务,希望大家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大家戒骄戒躁,为今后的工作学习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我们的单位变得更加美好。刘舟舟副院长还与大家分享了她对工作的体会,认为青年干警应该注意四点,一是责任感,应主动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就能得到肯定;二是目标性,目标性和方向性对一个人很重要,成功与否,取决于方向对否和付出多少,三是自制力,反映一个人的自控和管理能力;四是亲和力,工作要有凝聚力,向心力。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谢细珍作了重要讲话,她高度称颂了刘舟舟同志在团支书职位上时对团工作的努力和贡献,要求大家都向她一样以工作为己任,以舟舟领导为楷模,同时她表达了对新团支部委员的祝贺,要求大家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努力学习,积极进步,不断创造新的成绩。
最后,新当选的团支部书记王治代表团支部全体委员对领导和大家表示感谢,他号召大家保持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团结奋进,为团支部的工作更上一层楼而添砖加瓦。
本次会议,还推选李潇潇等干警为县政法十佳青年干警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