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期
宁乡县人民法院编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省高院康为民院长指导调研宁乡法院工作
4月21日上午,省高院康为民院长在高院党组成员郭萍、高院办公室副主任刘震、高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曾鼎新、高院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陈鑫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衡宁、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喻湘川以及宁乡县委书记黎石秋、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意龙的陪同下,指导调研宁乡法院工作。孟春葱绿,遮掩不住宁乡法院法官们的饱满热情。
康院长首先视察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宁乡法院立案庭,恰逢一位老者正在咨询立案事宜,康院长亲切地询问相关情况,耐心地倾听老人家的陈述,并且告诉他,“你有什么问题要反映,可以直接跟法官们说,他们一定会很好地帮你解决问题”,充分显示了一位平民院长的亲和力,为法院干警作了良好的示范。
参观法官文化走廊和院史展览室、荣誉陈列室时,康院长在书画摄影作品前驻足观摩,适时加以点评,对法官们高雅的情趣爱好大加赞赏,对宁乡法院浓厚的文化氛围大力推崇。康院长还饶有兴致地走进法官关爱中心,观看陈设布置,了解工作情况。
宁乡法院近几年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承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在全国政法系统首创“心态建设”品牌,努力弘扬和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审执工作有效提升,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县服务经济发展特殊贡献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康为民院长对宁乡法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宁乡法院在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民司法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很有特色,成绩斐然,特别是心态建设已经树立起一个品牌,宁乡法院的干警积极参与,以健康的心态投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很有意义,应继续进行深化和推广。康为民院长希望宁乡法院把心态建设与司法作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廉洁自律,让群众认可司法、信任司法、尊重司法,为“法治湖南”加油提速。
最后,康为民院长走访慰问花明楼法庭的法官,视察花明楼新址的建设情况。康为民院长说,花明楼是少奇故里,这里地域优越、环境优美,今年又正好是少奇主席返乡调查并作出“建好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指示五十周年,我们要保证工程进度,更要保证工程质量,要争创一流的人民法庭,省高院将大力支持花明楼法庭建设。对宁乡法院拟于下半年举办的“纪念少奇主席提出建设人民法庭五十周年暨少奇法治思想研讨会”,康为民院长很关注,建议宁乡法院积极向瑞金法院和最高院学习,充分挖掘宁乡本土法治文化资源,带动调查研究,促进审判工作,他交代马院长:“确定方案以后报到省高院,需要支持的高院将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要把少奇法治思想研讨会办成精品研讨会!”
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认真听取了康为民院长的指示后,表示将更加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给群众入脑入心的公平正义,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可亲可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