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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放到你手里真的是我们的福气!”
----法官办案手记
作者:蒋芷华  发布时间:2011-05-31 10:55:33 打印 字号: | |
  这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一对夫妻因关系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这是一件不普通的离婚案件,娘家在娄底的妻子黄某因为畏惧家在流沙河镇的丈夫文某的家庭暴力,起诉时甚至不敢亲自来宁乡,只敢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并向法官递交了一份申请:要求本案到县法院立案,坚决要求在民一庭开庭。

  因为案件分流的原因,民一庭将案件转递到了我们法庭审理,并特别提示了这个案件当事人安全保护的问题。基于案件的特殊性,我自己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我向被告文某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时候,文某及其家人表示了非常地不理解:凭什么我们家的案子会到你双凫铺法庭?是不是原告方与你们法庭有什么特殊关系?为什么没有在流沙河法庭受理该案?仿佛我们真的与本案的原告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我真正担心开庭时被告会不会将凶狠的拳头挥向原告。我也有委屈,不过就一个离婚案件嘛,难道还可以引起当事人什么样的猜测?我也只是接受领导的安排罢了。我心想,幸亏没有将案件分给我的同事,要不然,他们又该受到委屈了。我细细跟当事人解决案件到我手中的客观经过,然后也告知他们如果对我审理案件有申请回避的情形,我都会很理解他们。我还开玩笑说,说不定你的案件碰上我处理还是你的福气。

  说实在的,在忐忑中过了二十几天,我终于等到了开庭的时间。开庭前一天,我再次联系被告,希望他按时到庭。被告第一次比较爽快地答应了我。我看到了案件能正常开庭的希望。

  说实在的,我的宗旨是只要当事人能到庭,我就会不懈地做调解工作,婚姻案件一般是调解和好为主题,双方都不愿意为共建美好家庭的时候我才会做调解离婚的工作,我希望一个法庭每年审理的大约200件左右的离婚案件,用判决离婚方式结案就只有1-2件为最好。

  我看了被告文某的答辩状,单独与他进行了就家庭婚姻方面的交流,了解了他们婚姻的基本状况及他对婚姻的处理意见,我只是劝他要冷静地处理问题。然后我又单独与原告进行了交流,看她还有没有挽回家庭的意思,我劝原告在处理案件时不要因为语言引起与被告更大的矛盾。

  先行调解在我主持下顺利进行:原告坚持要求离婚,小孩由原告抚养,由被告适当给付小孩抚养费;被告同意离婚的条件就是小孩要归被告抚养,由原告适当给付小孩抚养费。看来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小孩抚养的问题。我给他们说的就是:无论离婚与否,小孩与你们的血脉亲情怎么也不能改变,你们看重的是小孩的健康成长,而不是你们战争的牺牲品。

  战争的硝烟始终没有燃起来,我们的案件就以原、被告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案。原、被告及其各自的亲友团对法官的工作均表示了极高的赞赏,被告文某说:“蒋庭长,案子放到你手里真的是我们的福气!”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