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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就是支持,公开实现公正
——县政协民主监督小组赴宁乡法院调研“司法公开”
作者:文:刘海涛,图:周莹  发布时间:2011-06-15 11:37:43 打印 字号: | |
  • 调研会现场
  • 政协常委、民主监督小组组长何志文讲话
  2011年6月14日下午,宁乡县政协派驻法院的民主监督小组全体成员在政协常委何志文率领下,深入宁乡法院调研“司法公开”工作,与法院部分领导、中层骨干及一线法官热议司法公开公正。在全面了解法院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做法后,民主监督员表示了积极肯定与赞赏。

         “让阳光的照耀成为司法最好的防腐剂”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对民主监督员们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向民主监督员们通报了法院今年来狠抓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有关工作。2011年以来,宁乡法院结合“司法公正长沙行”主题活动,在既往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争创“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活动。将司法公开各项工作分解为六大体系、四十项具体指标,逐项逐条明确责任到各部门,规定了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并决定每季度对各部门落实司法公开的责任指标进行督促、检查、通报。

  民主监督小组听取情况后表示,法院争创“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定位高,工作抓得实,希望以此为载体实现司法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彻底公开,“让阳光的照耀成为司法最好的防腐剂”。

         打造公开亮丽的立案信访窗口

  一段时间来,宁乡法院致力营造“公开、透明、温馨、便利”的立案信访窗口形象,为当事人提供热情服务。设立导诉台,安排资深法官为群众做好诉讼事务引导办理工作,免费提供《诉讼须知》供群众取阅,使当事人明了起诉流程、诉讼费用缴纳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同时安排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丰富的老法官坐镇接待信访人员,以和气、礼貌、耐心、负责的言行,耐心为来访群众释疑解惑,取得良好效果。法院立案庭先后被省高院评为“文明立案窗口”,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对此,民主监督员们也纷纷对立案法官们竖起了大拇指,表示高度赞赏和积极肯定。

         陪审员参审率:95.8%

  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情况非常重视,当听取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敬阳关于陪审员参审情况的通报,尤其是听到今年以来法院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高达95.8%,所有人民陪审员依法可以参审的案件均实现了陪审员参审,民主监督小组非常高兴。他们提出,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审判、实现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体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希望法院进一步调动好陪审员的积极性,尽力提升陪审员工作水平,使陪审成为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措施。

         法院网站建设很给力

  为开辟司法公开新的窗口、新的渠道,宁乡法院大力强化网络宣传工作。依托法院外网平台,开设了法院概况、法院新闻、审务公开、执行前线和法律法规等多项栏目,将司法动态、审理执行工作现场等以文字结合图片的形式生动直观地向群众展示,并及时更新内容,重大信息在第一时间向外界公示。2011年至今共发布和更新信息280余篇,每个工作日更新的信息量平均在2篇以上,在全省甚至全国基层法院中都处于领先行列。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中国法院网联合授予“2009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原研究任主任刘舟舟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此外,参与座谈的法官们还纷纷向民主监督员们介绍了法院将“法院开放日”制度化,坚持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邀请公众到法院参观交流,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网络直播庭审等司法公开的做法,并通报了一些法院自身无力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政协常委、监督小组组长何志文最后总结:法院抓司法公开工作认真、扎实,体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到位认识,谋划了诸多创新思路,开辟了多种公开渠道,也取得很好的社会反响,非常值得肯定和推介。对于法院提出的案多人少、司法公开工作人力和物力投入存在困难,及执法外部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她表示,政协监督小组将积极汇报呼吁,争取各界重视和帮助解决。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