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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明楼法庭司法公开效果好
作者:陈邵明  发布时间:2011-07-15 17:46:33 打印 字号: | |
  2011年7月13日,花明楼法庭再次迎来了县人大代表黄中、县政协委员易光美等四人视察法庭、旁听庭审,案件经过合议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认可,效果好。

  为配合我院争创全国法院系统“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深化“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进一步提升我院司法公开水平,花明楼法庭在落实司法公开制度的活动中,创新司法公开举措,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花明楼法庭定期邀请乡镇人大代表、乡镇政协委员、村干部以及司法局工作人员视察法庭、旁听庭审100余人次,增强了法院工作透明度,取得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同时花明楼法庭创新人民陪审工作模式,在调解主体上,广泛邀请人民陪审员、乡镇人大代表、乡镇政协委员等人员参加、甚至是主持调解,在调解中创新融入乡土化、人性化等元素。在促进了调解效果的同时,消除了单纯由法官主持调解的单一模式,增强了法院调解的可接受性和社会认同感。从2011年1月至今,分流由人民陪审员主持调解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89%。人民陪审员、乡镇人大代表、乡镇政协委员作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了其社会角色优势,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花明楼法庭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创新举措,积极打造阳光司法、推行司法公开,力求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赢民心。
来源:花明楼法庭
责任编辑: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