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宁乡法院秉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理念举行了花明楼法庭整体改造工程开工仪式。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力成等院领导,花明楼镇镇长肖小年,法庭全体干警,全体施工人员参加了本次开工仪式。
花明楼法庭新址紧临刘少奇纪念馆,拟在初建的花明楼镇文化站办公楼工程基础上改造投入使用。法庭设计理念文明,有无障碍通道、立案厅、大中小三个审判庭,使用面积1900平米。
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陶力成主持。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灿辉对花明楼法庭予以厚望:希望花明楼法庭的全体干警以此为新起点,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不断加强学习,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地履行法律审判职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使法庭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花明楼镇镇长肖小年致辞,对改造工程开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表示镇党委、镇政府将以百倍的热情,为项目建设服务,保证工程顺利建设,使法庭早日投入使用,早日为群众服务。施工建设单位负责人表示会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把我院花明楼法庭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