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宁乡县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被执行人陈德贵健康权纠纷一案时,遭到暴力抗法,3名执行法官遭受轻微伤,1名法院司机被折断了2根手指,2名暴力抗法者被依法拘留。
2010年9月27日,被告陈某(16岁)因同学朱某把水溅到陈某身上而发生争执,结果陈某用瓷碗击伤朱某的头部、面部、左上肢,造成朱某当场休克。宁乡县法院于2011年1月受理此案,于3月依法判决被告陈某的监护人(即其父亲)陈德贵支付原告各种经济损失10750元,及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除判决前已支付4000元费用外,陈德贵一直拒不履行余款义务。今年5月,宁乡县法院依法立案执行,依法送达相关执行手续,但被执行人有意躲避,拒不到庭履行义务。
7月20日上午,在执行局副局长孟征斌的带领下,一组执行法官依法前往被执行人陈德贵家(宁乡县双江口镇高田寺村桥湾组),依法出示工作证等相关手续,但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正当法官准备带被执行人回法院询问时,其妻子颜佳英带头阻扰,并假意摔倒以博得旁观村民的同情和支持,以图阻止法官。同时,被执行人陈德贵的侄儿陈红波前来阻拦,法院开车司机屈伟才见状前去劝住,谁知陈红波突然发力,抓住屈伟才的左手用力的反扳,竟然把屈伟才的左手无名指的第一节关节给折断了(还未脱落),之后拔腿就逃。司机屈伟才和其他干警赶紧去追,接着陈红波通过一张铁门逃走,陈红波的妻子陈玉林为了帮助丈夫逃跑,不顾法院干警的安危,用力的把铁门一关,结果把屈伟才的右手无名指卡住,导致屈伟才右手无名指第一节关节的大部分血肉被压掉脱落,屈伟才之后被送往长沙消防医院紧急抢救,经过治疗,已经用去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1.5万元。
而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二三十人,继续帮助被执行人抗拒法院执行,争执中,孟征斌副局长的左手被打伤,陈宇法官的左手臂被颜佳英咬了一口,邱克勤法官的左胸的皮肤被抓破,由于过多的群众参与阻碍执行,执行法官打电话求助于当地派出所。当地派出所迅速赶来,查清事实后,依法对聚众闹事的颜佳英予以治安拘留10天。由于陈玉林阻碍法院执行公务,当场被法院宣布司法拘留15天,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
在该起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引起宁乡县法院、公安局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宁乡县法院已经对案款、罚款执行到位,公安机关正在追缉已经逃跑的陈红波。
值得称赞的是,受伤的三名法官并不计较个人所受的屈辱和伤害,而是以大局为重,劝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这时被执行人陈德贵见把法院司机的手指弄断了,也怕事情闹大会承担更大的责任,而受轻微伤的三位法官不计较各自的伤势,陈德贵再也不好意思推脱了,赶紧凑齐剩余案款8750元和3000元罚款以结此执行案件,同时支付受伤司机的部分治疗费等费用。当执行法官把案款执行完毕时,申请人打来电话表示真心的感谢,被执行人也称赞法院人性化执行让人敬佩。